“城中村”,形象的说法是“都市里的村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许多大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时进行,城乡边缘带迅速城市化,所有农业用地都正在或即将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位于其中的村庄逐渐被城市包围起来,形成了半城半乡特色的一类社区,人们把它称为“城中村”。城乡二元景观并存是这类村庄的共同特点。
“城中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城中村”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区内,且农业用地已经很少或没有,居民也基本上非农化的中心村落;狭义的“城中村”是指那些农用地与居民早已基本上非农化,村庄已经转化为城市建制,只是习惯上仍称为村的社区聚落。本书所要研究的是狭义的“城中村”。
我们可以为“城中村”下一个正式的学术定义:原来的农村,由于城市的扩张变为城区,现已基本没有耕地,也没有农民,但仍保留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按照村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管理的城市中的特殊社区。英语可以译为City Village。
“城中村”是我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它不同于国外的“城中村”(Metropolitan Village或Urban Village),后者主要指移民团体聚居的特殊区位。美国学者约翰斯顿等(R.J.Johnston et al,1986)在美国《人文地理学词典》中将“城中村”定义为:一种居民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或种族特征的居住区,常位于内城或转型地带,是移民进入城市的聚焦点。如此看来国外的“城中村”不管位于内城还是城市边缘,都是移民进入城市的一个“跳板”或“临时避难所”,并非真正的村庄,只是借用了“都市村庄”的概念而已,这与我国原型即是农民村落的“城中村”有着本质的不同。虽然我国的“城中村”也存在大量外来人口,而且外来人口在数量上可能远远超过本地人口,但在经济社会地位上仍处于从属地位,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中村”的本地人社区性质。土地私有制度决定了国外的“城中村”没有也不可能有我们这种由农村聚落转化而来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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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文系 叶春生教授
本书以珠三角水乡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为背景,用诗意般的笔触再现了“城中村”的民间仪式生活,记录了一个田野工作者的探索发现过程。作者用a己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时代,村落正在成为民间传统文化的最后栖息地,在那些城市边缘地带,人们更多地保留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这是保持其社会内部和谐的一种文化选择行为。这本来是同一个社会的一部分人的权利,他们也认识到传承文化的义务。作者倡导文化多样性,表达了自己对社会文化的反思,这使得作者笔下的珠村具有7普遍的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民俗学博士 尹虎彬
与其他研究“城中村”的论著不同,本书集中考察了传统村落向现代都市“城中村”转变过程中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变迁;联系本世纪初以来珠村的社会文化变迁,本书呈现的文本实际上参了政府、地方知识分子、民俗文化传承人、传媒以及大众共同建构一个地方文化的过程。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刘晓春教授
珠村终于有咗一本属于我哋老百姓自嘅书!
储博士关注珠村嘅民俗文化E经有八年喇,睇咗呢本书令我好惊讶,净系知道呢嘀民闻风俗本身系属于我哋自己嘅,置身其中并唔觉得咁矜贵,但书里面嘅民俗事象、人文风情跃然纸上,令人觉得家乡文化真系民俗嘅大观园,入咗去,出唔翻黎嚟。睇完呢本书,感觉到作者完成嘅艰辛,佢系度感动人哋,亦系度感动自己。珠村终于有咗一本属于我哋老百姓自己嘅书!
——广州珠村村民 潘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