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程序看,汉代是在遵循古代“六礼”的基础上进行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具体过程是:
一、议亲
子女的婚事通常由父母或家族的家长操持。吕后的父亲吕公以“好相人”著称,他因刘邦面有贵相,不顾妻子的反对,坚持把女儿吕雉嫁给声名不佳的刘邦。
也存在着子女自择配偶的情况,如果获得家长的认可,便能成就一段姻缘。汉武帝姐平阳公主寡居后,看上了大将军卫青,便暗示给皇后,武帝通过皇后得知其意,便下诏令卫青尚平阳公主。因公主尊贵,不说娶而称尚。正如后世“招驸马”。如果遭到家长的反对,或者婚事便告夭折,或者便出现卓文君私奔的情形。
媒妁在婚姻形成中的作用已十分重要。《诗·齐风·南山》云:“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自媒时,被时人视为丑行。媒人上门提亲被称作“介”。
一旦对方答允求婚,男方即派人会见女方,观其容仪。问名占卜、策告祖宗,进行订婚占卜,即所谓的问名。
二、订婚聘礼
如果获得的是吉兆,就要把合婚佳音通知女方,即所谓纳吉。之后便进行下一个程序纳征,给女方家送聘礼。这是一种具有实物和象征意义的对婚姻的认定。聘礼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聘金,聘金数目的多少因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的不同有所差异。汉初制度规定皇后的聘金为黄金万斤。在母亲吕后的强制下,汉惠帝娶了姐姐鲁元公主的女儿即亲外甥女为皇后,造就了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以乱伦为标志的政治婚姻。吕后为优宠女儿,增聘金为黄金两万斤,此后便成定制。平帝娶王莽女儿时,大臣即说:“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但王莽为了博取声名,只接受了四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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