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朋友口中的《名侦探柯南》就是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爵士的化身。提到福尔摩斯,我们又回到原始的疑惑,这人存在吗?侦探案里的故事背景地贝克街221号,还有故事里所提及的人物,几乎都是众人耳熟能详的,时间上与空间上的交错,让福尔摩斯迷们深信真有其人。
伦敦贝克街221B号附近,总有一群拿着观光指南的旅人驻足徘徊,这些人会全数被指引到237和239号去,其实221B号这个住处是不存在的。不过到了237和239号大家还是会满脑子疑问:“这真的是福尔摩斯博物馆吗?”唉!福尔摩斯至今还是不忘捉弄大家一番,然而大多数的福尔摩斯迷会对这小小的戏弄留下深刻的印象。
你会装饰圣诞树、吊圣诞袜、向圣诞老人许愿吗?如果你会的话,不妨也捎封信给福尔摩斯,要求他帮你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吧!这栋博物馆是贝克街上仅存的一栋维多利亚式的建筑,内有福尔摩斯时代的摆设和纪念品贩卖处,每年至少有几十万的福尔摩斯迷来此造访。其实在进入福尔摩斯的神秘世界之前,不妨到邻近的摄政公园走一走,先消除旅途中的疲惫,让脑子里错综复杂的情绪,随着天上浮云飘至他处。
到底是谁创造了这个鼎鼎大名的侦探家呢?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苏格兰的爱丁堡,他是一位医生,因为生意清淡,便趁着闲暇写起了侦探小说《血字之谜》(A Study in Scarlet),也因此创造了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这位闻名全球的传奇人物。因为小说太受欢迎,而且到了作者自己都受不了的地步,为了使自己的作品保持水准,也为了不使自己因迎合大众口味而成为写书匠,柯南·道尔本想就此停笔,但这系列的小说却因读者的强烈要求而继续出版,当然柯南·道尔写作的情绪与意愿就不那么高了。
福尔摩斯迷一定不会忘记他那高大的身材、瘦长的脸,高额、浓眉、鹰鼻、薄唇、灰色眼睛和很高的说话声音。他总是戴着猎鹿帽,穿长披风,吸着烟斗的形象会不知不觉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最后不知不觉进入《血字之谜》的故事中。
医学博士约翰·华生(John Watson)在旅店中听到一名业余的科学家福尔摩斯,正在找一位房客与他一起分租房子,于是决定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发现福尔摩斯是个对化学、解剖学及犯罪心理学有深刻认识的人。一天,福尔摩斯拿到一封苏格兰警探托比斯·葛瑞格生(Tobias Gregson)的信,信中警探表示希望福尔摩斯能帮忙侦破一桩谋杀案。死者是一名克利夫(Cleveland)的绅士德瑞伯(Enoch J.Drebber),他在罗利斯登花园(Lauriston Garden)遭人谋杀,案情复杂,于是福尔摩斯便和华生一同开始调查此案。
在现场,当医护人员抬走死尸时,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跌落在地上,于是警方当即判定有女性涉案,另外他们又发现墙上有“RACHE”的血迹字样,便猜测凶手可能是个叫做“Rachel”的女人。不过福尔摩斯暗中仔细勘查过案发现场后却有另一番想法,他判断:凶手身高超过两米,面色鲜红,穿方头靴;他抽印度的崔企诺波里(Trichinopoly Cigar)雪茄,右手留有长指甲。他乘着一辆四轮车到达谋杀案现场,而拉车的马在外前腿钉了新蹄铁。凶手谋杀方式是下毒,而Rache并非女人的名字瑞秋(Rachel)之缩写,倒是德文的复仇,当然福尔摩斯这个初步的判断受到警方的质疑。
一天晚上葛瑞格生和李斯崔来找福尔摩斯一起讨论这件案子,却意外抓到当晚驾四轮车的车夫贺普(Jefferson Hope),他道出事件的始末。原来贺普有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般的凄美爱情故事,他心爱的露西(Lucy)被迫嫁做他妇(就是死者的妻子),露西誓死抵抗,贺普知情连忙赶去,没想到却来不及见露西最后一面,于是偷偷将露西手上的结婚戒指取下,并决定要帮她报仇。
冤家路窄,德瑞伯有天晚上喝醉了,便叫了贺普的车回家,贺普认出他来,便将他载到案发现场,他拿出露西的结婚戒指,并告诉德瑞伯他们两个只有一人能活过今晚。于是贺普拿出一个小盒子,里头装了两粒药丸,一粒无毒、一粒致命,他让德瑞伯选了一颗吞下去,自己则吞下另一粒。当然,德瑞伯选到了毒药当场死亡,贺普帮露西报了仇。命案终于水落石出,不过上法庭的那天,贺普却心脏病突发撒手归西,案子也就这样结束了。
伦敦市中心五花八门,令人惊喜不断,可以满足不同喜好的游客,不论是浓浓的英国风还是异国风味都应有尽有。到过伦敦的人不见得会爱上这个城市,因为它的生命力,是需要如福尔摩斯般的侦探精神与耐人的脚力才能体会得到的。当你在贝克街的地铁站下车,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还可能遇上装扮成福尔摩斯的先生,向你发名片,邀你去贝克街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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