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史贻直所推荐的这些官员,包括已经去世的包括和王绍文,均系能员,精明强干,而且清正廉洁,关爱民众,声名卓著,可见其考核属吏时独具慧眼。而且他为人正直,敢于直言,对于用人不当之处能直言不讳,对于如吕瑞麟等不当的任用,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对于如黄叔墩、沈放元等受冤抑之人深表同情,仗义执言,提出重新起用,为国家、朝廷挽救人才,真正地表现了一位国家栋梁之臣的独到之处。
但每当公务紧急时,史贻直为了国家和朝廷的利益,对部属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即如雍正十年十一月,西安布政使硕色的老父去世,清朝以孝治天下,按规矩应回去丁忧守孝,可这时正值军兴之际,不仅布政使本职即为“通省钱粮总汇”,事务繁多,加上军需事务,更加繁忙。而这时正在“采买骡头,解送军需马匹”,这一切“皆系藩司承行办理”。那年,陕西又遭受严重旱灾,秋收歉薄,西安所属及同、华、乾、耀等直隶州所属各县,“米粮腾贵”,急需藩司“酌拨仓粮减价平粜”,“凡此紧要事件,悉委该司经理”,万难离任。为此,史贻直从国家朝廷的大局出发,上奏清廷,要求硕色留任守制,得到了雍正帝的同意批准。但雍正帝为了照顾硕色,又与史贻直商量,能否给假数月,让其回家办完丧事。史贻直随即回奏指出:“布政使硕色,老成端谨,诚实可信,且历任有年,诸事谙练,今若给假数月,令其回京,势必另委贤员,代伊署理。窃恐钱粮欵项,以及军需事件,头绪纷繁。署任之员未必即能熟悉,临事周章,势所不免。”由此他指出:“以目下观之,诚难令给假回京,料理伊父丧事。”③雍正帝看了也深以为然,不得不同意史贻直的意见,石朱批了一个“是”字。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他并不是不关爱硕色,也不是与硕色有什么矛盾,给他小鞋穿,故意刁难他。史贻直是从不公报私仇的。而且史贻直与硕色的关系十分融洽,并在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奏陕西有关各官员的操守官箴中,大大地夸奖了硕色一番。他只是在国家朝廷利益与有关官员的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才不得不从大局出发,以官员们的个人利益服从国家朝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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