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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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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广东历代书家研究丛书.宋湘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6249165
  • 作      者:
    廖曙辉主编
  • 出 版 社 :
    岭南美术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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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吾铭,男,山西高平人。湛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书法专职教师,研究方向为书法史、书法理论。书法作品入展第十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获全国第三届“康有为奖”书法评展优秀奖等。论文曾人选全国第八届书学讨论会,获全国第三届“岭南书法论坛”优秀奖。有十余篇论文发表于《美术观察》、《书法》、《书法赏评》、《书法报》等专业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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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人类文明的发展,有赖于先进文化的引领和支撑。先进文化能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其中重要一环还在于文化创新。要创新就必须先继承,因此整理和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当前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毛笔书法是中华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历经数千年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了壮丽而多姿的独特文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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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宋湘认为,作诗就是要让作者胸中丰富的感情得到宣泄。既然是内心情感已到了不得不歌、不得不哭的程度,那就只管放声歌、失声哭,无需再顾忌什么条条框框。
    书法与诗歌一样,都是抒发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艺术,而且它们在法度、规则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宋湘对诗文创作的本质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对法度等因素的灵活理解,直接影响到了他对书法创作的认识。在中国书法的传统创作理论中,抒发性情的观点是影响深远的。从蔡邕的“欲书先散怀抱”,到孙过庭的书法“达其性情,形其哀乐”,都点明了书法艺术的抒情功能。书法风格虽然因时代而变迁,因书家而不同,但其抒情达性的本质是一以贯之的。那么在抒情达性时,法度与抒情就成为一对矛盾。如何在书法创作过程中准确到位地处理抒发情感和遵守法度两者的关系,是每一个书法创作者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宋湘这里不存在,他的诗文创作只关注抒发主体个性,对所谓的诗法、文法毫不芥蒂,其书法创作同样是将法度置于情感抒发之下,并不会因遵守法度而屈尊情感的抒发。所以,宋湘的诗文创作理论是贯穿于诗、文和书法三个领域的。
    在对书法创作的理解上,宋湘主张书法创作同样是抒发内心情感,不必在乎技法、章法等条条框框。对此,他在写给朋友的诗中有明确的表述:
    平生芷湾最好事,放眼不顾旁人嗤。……我生作诗不用法,纵横烂漫随所之;我生作字略用法,当其酣处犹支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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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生平行迹
第二章 学书渊源与书风演变
第三章 诗书艺论
第四章 交游考略
第五章 历史地位及影响

附录一 宋湘年表
附录二 参考文献
附录三 作品欣赏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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