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格尔辩证法这种貌似复杂、实则简单的“一元结构”相反,马克思完全抛弃了黑格尔哲学的这种狂妄的要求。
第一,他把承认一切具体对象所具有复杂结构的“既与性”上升为原则,认为正是“既与的”复杂结构决定着对象的发展,并决定着产生其认识的“理论实践”的发展。因此,无论认识的根源可以向上追溯得如何遥远,我们所找到的也不再是原始的本质,而始终是一种“既与性”;不再是任何简单的统一体,而是有着结构的复杂统一体;不再是任何原始的简单统一体,而是既与的、有结构的复杂统一体。换言之,如果说对黑格尔而言,社会像历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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