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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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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帝国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8629292
  • 作      者:
    (美)尼尔·弗格森著
  • 出 版 社 :
    中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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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英国是如何崛起,又是如何塑造现代世界的?
    大英帝国崛起之后,全球形势又该发生何种变化?
    中信出版社隆重推出著名金融历史学家
    尼尔·弗格森最新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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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尼尔·弗格森,英国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哈佛大学历史系教授、牛津大学耶稣学院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他是极少数能横跨学术界、金融界和媒体的专家之一。著有畅销书《文明》、《虚拟的历史》、《顶级金融家》、《纸与铁》、《金钱交易》、《战争的悲悯》、《巨人》、《货币崛起》、《罗斯柴尔德家族》,同时还为多家报纸和杂志撰稿。此外,他还为英国第四频道撰写并制作了四部非常成功的电视纪录片:《帝国》、《美国巨人》、《世界战争》、《货币崛起》和《文明》。2004年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100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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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短短400年间,大英帝国是如何崛起,并如何塑造现代世界的?今天的英国,它的主导地位已经结束了吗?
    英国最重要的金融历史学家之一尼尔·弗格森在新书中深入探讨了大英帝国的崛起以及对政治,经济和世界贸易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这个远眺欧洲大陆西北沿岸的多雨的群岛国家何以能在全球称霸?这不仅仅是英国历史所关注的,也是世界历史所需解释的基本问题。
    作者在这本书中无意详细描述大英帝国通史,只是想记录大英帝国以及殖民地推动下的全球化发展。《帝国》总体上以时间顺序为框架,主要以商品市场全球化,劳动力市场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政体全球化,资本市场全球化,战争全球化这六大主题为主线记述一个帝国崛起的原因,以及对其他国家的深远影响。阅读《帝国》,必能帮你了解帝国的崛起以及帝国权力转移的微妙过程,同时从历史的视角,理解大英帝国的崛起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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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一本可读性极佳的作品,贯穿政治、军事、社会和经济史,为读者奉上了一场饕餮盛宴,同时因穿插了许多精彩的人物和秩事描写而愈加生动。
    ——《纽约时报》

    他的书包罗万象,令人称奇,同时它也呈现了一种深邃而新颖的观点,为此类主题增添了一个多元的视角,让我们从一个不同寻常的角度来看待和思考这个主题。而且他的文笔总是那么流畅……不可思议。
    ——《金融时报》

    绝妙的作品……在这个超越历史领域的课题上,弗格森拿出了一份一流的研究成果。对帝国的研究热情将再度掀起。
    《独立报》 通俗历史作品中的佼佼者。
    ——《华盛顿邮报》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充满了睿智和热情,张驰有度。
    ——《卫报》

    对一个伟大的历史性成就的优雅而深刻的调查。
    ——《星期日电讯报》

    通俗历史应如此写就:优雅、睿智、平易近人。同时,这本书还激发思辨、诙谐幽默、不落俗套,引人入胜。
    ——《泰晤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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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英国何以强大?
    塞缪尔·约翰逊,《拉塞勒斯》
    欧洲人为什么变得如此强大;或者说,为什么他们能轻易踏上亚洲和非洲的土地,无论是开展贸易还是进行掠夺,为什么亚洲人和非洲人未能踏上欧洲人的海岸线,在欧洲人的港口建立殖民地,并在殖民地制定法律呢?要知道,把他们带回去的那阵风同样也能把我们带到那里。
    1663年12月,一个名叫亨利·摩根的威尔士男子驾船航行500英里,穿越加勒比海,奇袭了西班牙沿海前哨,尼加拉瓜湖北部的格兰纳达。这次冒险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寻找和偷窃西班牙的黄金,或者其他可以搬运的财物。据牙买加总督向伦敦发回的报告得知,当摩根和他的手下登陆格兰纳达后,“他们猛开了一阵火,打死了18个神枪手……占领了士军长的驻地,里面都是当地人的武器和弹药,还在大教堂囚禁了300个青壮年……这场劫掠持续了16个小时,最后他们释放了所有关押的囚犯,击沉了所有的船只后扬长而去。”就此拉开了17世纪最令人瞩目的“打、砸、抢、掠”狂欢的序幕。
    别忘了,大英帝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家的:漂洋过海用暴力和劫掠的手段给当地人民带来灾难。当然,对于力求在异国建立英国式法律体制的帝国主义者,或者希望在海外开展新生活的殖民者来说,他们并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对于他们来说,摩根和那帮“吃熏肉”①的同伙其实就是小偷,想要偷走其他帝国的利益。
    这帮海盗们自称“海岸兄弟会”成员,他们建立了一个复杂的分赃体系,包括伤病保险政策。从本质上说,他们从事的是有组织的犯罪。当1668年摩根再次在巴拿马发起对西班牙殖民地波特贝洛小镇的劫掠时,他带回来大量战利品—总共2 500枚金币—这些金币在牙买加完全可以当做合法钱币使用。采用这种方式,仅仅一次劫掠就相当于获得了6万英镑。英国政府不仅对摩根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积极地鼓励他。在伦敦政客的眼中,海盗行径只不过是向英格兰的欧洲宿敌西班牙发起的一场低成本战争。事实上,英国王室还给海盗们颁发了“武装民船”的执照,为他们提供了合法的身份,以便从他们的战利品中分得一杯羹。大英帝国的起家不仅靠官方的武装力量,也靠民间的掠夺力量,摩根的海盗生涯就是一个经典例子。
    海盗
    曾经有人认为,大英帝国是“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殊不知,英格兰的扩张远非机缘巧合,完全就是有意识地模仿。经济历史学家常常将英国称为“第一个工业国家”,但是,在欧洲各国争建帝国的竞赛中,英国绝对属于起步晚的。比如,英国直到1655年才统治了牙买加。那时,大英帝国的版图不过包括加勒比海的几座小岛,北美的几个“种植园”,以及印度的一些港口。而1.5个世纪之前,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就已经在美洲建立了西班牙殖民地。西班牙帝国成为全世界觊觎的中心,它西起西班牙马德里,东到菲律宾马尼拉,还囊括了秘鲁和墨西哥—美洲大陆上最富有,人口最多的国家。比西班牙帝国幅员更辽阔,但财富稍逊的则是葡萄牙帝国,西起大西洋的马德拉群岛和圣多美,东到巴西的广大领土,还在西非、印度尼西亚、印度,甚至中国建了无数的贸易港口。1493年,罗马教皇发出公告,将其在美洲的贸易转到西班牙,在亚洲的贸易转到葡萄牙。在殖民地统治中,葡萄牙人获得了糖、香料和奴隶。但是,最让英国人嫉妒的,是西班牙人在美洲殖民地发现的宝贝—黄金和白银。
    从亨利七世开始,英国人就开始梦想着找到他们的“黄金之国”,以期自己也能依靠美洲的贵金属发财。但长期以来,他们总是无功而返。获得财富的方法只是利用他们的航海技能去掠夺西班牙的船只和殖民地。早在1496年3月,显然是受3年前哥伦布代表西班牙王室发现美洲的故事所触动,亨利七世向威尼斯航海家约翰·卡伯特颁发了许可证,全权授权他及其儿子开展以下行为:
    打着大英帝国的旗号乘船开赴太平洋东岸、西岸和北岸(南岸就不去了,以免与西班牙利益相冲突)的所有地区……以开发和探索那些对基督教教徒来说未知的、野蛮人和异教徒聚居的任何岛屿、国家、地区或者省份,无论它位于世界的哪个位置……从而攻克、占领和占据他们发现的任何有能力统治的城镇、城堡、城市和岛屿,因为我们在那里的封臣、代理总督和代表已经为我们获得了治理这些城镇、城堡、城市和岛屿的统治权、资格和司法权……
    宗教改革后,英国建立帝国的野心变得愈发强烈,当时一些支持英国与天主教西班牙开战的人开始声辩,英国负有建立一个新教帝国,以抗衡西班牙和葡萄牙“教皇”帝国的宗教责任。伊丽莎白时期的学者理查德·哈克卢特也声称,如果教皇能够赋予费迪南德和伊莎贝拉以占领基督教世界之外的、“你已经发现的,或者即将发现的……那些岛屿和土地”的权利,那么英国王室也有责任代表新教“扩大和推动……基督教信仰”。因此,英国建立帝国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抗老对手西班牙。大英帝国是建立在新教基础之上的,就像西班牙是建立在天主教基础之上一样。
    当然,两国的政治差别很明显。西班牙帝国是一个集权的独裁帝国。当国库中充满了从美洲掠夺来的贵金属时,西班牙国王便按捺不住一统世界的野心了。这些钱除了用来增添他的荣耀之外,还能干什么呢?英国的情况却不同,君王并非独享权力,相反,君王的权力是有限的。国内富有的贵族阶层,以及上下两院,都瓜分了君王的权力。1649年,一位英国国王甚至因为竟敢反抗议会的政治声明而遭到处决。由于在财政上依赖于议会,因此英国国王只能依靠民间的探险力量发动他们的战争。但是,英国王室的弱点从长远来看却成为一大优势。主要原因在于,政治权力越分散,财富也就越分散。同时,征税政策只有得到议会的批准才能实行。因此,有钱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不会有一个绝对的权威来强行征收他们的财产。事实证明,这成为探险者最重要的驱动因素。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英格兰应该在哪里建立起它的反西班牙统治权呢?1589年,哈克卢特从他同名同姓的堂兄弟那里看到了这种无尽的可能性:
    ……我发现(我堂兄的)桌子上躺着一张……世界地图。看到我好奇地瞅着这张地图,他便开始启发起一无所知的我。他告诉我,以前我们都将地球分为三部分,不过按照最近的更好的划分法,可分为更多的部分。他拿起一根棍子指向所有已知的海域、海湾、海峡、海角、河流、帝国、王国、公爵领地,以及其他各个地区,并告诉我这些地方有什么特产,或者缺什么东西,多亏了如今交通的发展和商人的介入,各地的物资都极大地丰富了。把地图放到一边,他又拿出了一本《圣经》,翻到《诗篇》第107页,指给我看23行和24行的句子:在海上坐船,在大水中经历事务的,他们看见耶和华的作为,还有他在深水中的奇事。
    但是,哈克卢特的堂兄并没有告诉他,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些地方存在着未被占领的黄金和白银产地。
    历史上有记录的,以寻找金银矿为目的的首次英国探险发生在1480年,当时,意气风发的航海家乘船从英国西部港口布里斯托尔出发,寻找“爱尔兰西部的布拉希勒岛”。这次成功的探险并未被记录下来,这似乎有些令人困惑。威尼斯航海家约翰·科布登曾在1497年从布里斯托尔出发,成功地穿越大西洋,但是次年他就在海上失踪了。科布登自称发现了通向亚洲的新路线(导致他丧命的第二次海上探险的目的地是日本,当时被称做Cipango),不过在英格兰很少有人相信他这种说法。很可能,早年从布里斯托尔出发的船只抵达的目的地是美洲。当然,早在1501年,西班牙政府就开始头痛英国远征者会不会把西班牙人驱逐出墨西哥湾富饶的领地—西班牙政府甚至雇用了一支远征军,企图“阻止英国人前往那个方向探险”。如果说布里斯托尔的航海家,比如休·埃利奥特确实在早年就横渡大西洋,他们到达的应该是现在的加拿大纽芬兰,他们找到的也不是黄金。1503年,亨利七世的家谱中记录了支付给“从纽芬兰岛回来的劫掠者们”的酬金。对布里斯托尔的商人来说,他们更感兴趣的是纽芬兰沿海广大的鳕鱼捕猎海域。
    当初,吸引理查德·格林维尔爵士到达南美洲最南端的就是黄金。或者,就像1574年他在请愿书中所写,吸引他的是“从那些国家带回黄金、白银和珠宝等财宝的可能性,就像其他君王从类似地区获益一样。”3年后,同样也是“寻找黄金和白银的巨大希望”—更不用说寻找“香料、药材和胭脂虫”了—激励了弗朗西斯·德拉克爵士去南美洲探险。(“毫无疑问。”哈克卢特曾满怀激情地说道:“我们将为英格兰获得秘鲁的所有黄金矿藏……”)马丁·弗罗比舍在1576年、1577年和1578年的探险也是为了寻找珍贵的矿产。从1606年颁发给托马斯·盖茨爵士及其他人的许可证来看,发现和挖掘“黄金、白银和铜矿”也是建立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初衷。(直到1607年,人们仍对弗吉尼亚“富藏黄金和铜”抱有一线希望)这是当年人们的固定思维。沃特·罗利爵士在《广阔、富饶、美丽的圭亚那帝国,以及黄金城市马诺的发现》中宣称:西班牙的伟大与“大宗的塞维利亚柑橘贸易……”毫无关系,“而是因为它在印度发现的黄金……威胁和扰乱着欧洲所有的国家”。罗利爵士在1595年尽职地航行到特立尼达岛,袭击了西班牙在圣何塞–德奥鲁尼亚基地,并抓获了东尼奥·德贝里奥。他认为此人一定知道“黄金之国”的方位。坐在奥里诺科三角洲一艘肮脏的船上,罗利哀叹道:“我敢打赌,英格兰没有任何监狱会比这更令人恶心和憎恶了,尤其是对我这样多年来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来说。”
    如果他们最终发现了那些金灿灿的贵金属,那么所有的困难还算是值得的。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如愿以偿。弗罗比舍只带回来一个爱斯基摩人;而罗利期望发现“广阔、富饶、美丽的圭亚那帝国”的梦想也没有实现。罗利在奥里诺科河上看到的最令人愉悦的东西并非黄金,而是一个当地女人(我此生从未见过比她更迷人的女人:不高不矮、黑色的眼眸、丰腴的身材、姣好的面容……我在英格兰也见过像她一样漂亮的女人,但是像她这样肤色的,我敢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在卡罗尼河口,他们找到了一些铁矿,但没有发现黄金。据他妻子回忆,他“带着最高荣誉”回到了英国普利茅斯港口,但是“带回的财宝却不多”。女王很失望。同时,在了解到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纽波特的人在弗吉尼亚发现的一处矿产后,罗利彻底打消了寻找黄金的念头。正如沃特·科普爵士在1607年8月13日向沙利斯伯利勋爵报告说:“以前我们都向您汇报黄金的信息,而现在,我们最多只能汇报一些铜矿的消息,我们的探索证明,这块土地是我们的迦南地①,而不是奥斐②……最终所有一切都将归于尘土。”同样,1618~1621年间,远赴冈比亚寻找黄金的三次旅程都一无所获;事实上,他们还损失了5 600英镑。
    西班牙在征服秘鲁和墨西哥后,发现了大量白银。而英国人找遍加拿大、圭亚那、弗吉尼亚和冈比亚,却一无所获。因此,不走运的英国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掠夺西班牙人。16世纪70年代,德雷克就是靠这种方法在加勒比海和巴拿马挣钱的。这是霍金斯在1581年袭击亚述尔群岛的原因,也是德雷克在4年后袭击喀他赫纳(哥伦比亚的一个海港)和圣多明各的主要目的。通常来说,如果探险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像汉弗莱·吉尔波特爵士在1578远赴西印度群岛探险途中,船只在爱尔兰沿海不幸沉没—幸存者往往当海盗赚钱生存。罗利爵士也是依靠这种方式为他寻找“黄金之国”的探险之旅筹措资金—他指示他的船长埃米雅斯袭击了加拉加斯、里奥阿查和圣玛尔塔。1617年,罗利在说服詹姆士一世将他从伦敦塔中释放出来(从1603年起,他就被以叛国罪关在了里面),并再次进行探险努力时,也是通过在海上打劫筹钱的。罗利好不容易筹集了3万英镑,并集结了一个舰队。但此时,西班牙在当地的军备已经非常先进,军备管理也极其森严,结果此次探险以悲剧告终。罗利的儿子违背了他对詹姆士一世的承诺(即不再制造任何与西班牙的摩擦),袭击了西班牙控制下的圣多美,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次运气不佳的探险的唯一收获就是两块金条(还是从圣多美总督的保险箱中拿出来的),还有一些银盘、一些祖母绿宝石和一些烟草,另外还抓了一个印度人,因为罗利希望此人能够知道那个虚无缥缈的金矿所在。西班牙大使谴责罗利和他的手下是“海盗、海盗、海盗!”(这么说其实也很公正),罗利在回国后便被如期处死。他至死都还相信,“圣多美方圆4.8公里之内……肯定有金矿”。罗利在绞刑架上宣称:“我全心全意地寻找黄金,为的就是国王陛下的利益,以及那些追随我的人,和我所有同胞的利益。”
    即使英国船只远征的目的只是为了寻找价值远不如黄金的其他货物,它们与其他列强的利益冲突仍不可避免。当约翰·霍金斯在16世纪60年代试图参与西非的奴隶贸易时,他很快就发现自己与西班牙的利益发生了冲突。
    以无耻的海盗传统为基础,英国发展了“武装民船”或民间海战制度。面对西班牙的直接威胁—强盛的西班牙发展起了强大的“无敌舰队”,以及更强大的国力—伊丽莎白一世作出了一个显然很敏感的决定,准许了这种民间海盗行为,反正这一切已经发生了。就这样,掠夺西班牙就成了一项战略行动。英国在1585~1604年间与西班牙多次发生战事,每年差不多有100~200艘船负责在加勒比海骚扰西班牙船只,抢夺回来的财物每年至少价值20万英镑。这是彻底的海上大混战,同时,英国的“暴力复仇船只”会攻击任何一艘离开或者驶入伊比利亚港口的船只。
    “海洋是唯一一个自然归属于我们的帝国。”英国萨尔托恩的作家安德鲁·弗莱彻曾在17世纪末这样写道。在18世纪初叶,詹姆斯·托马斯也曾写道,英国建立了一个“当之无愧的海上帝国”。可以说,大英帝国崛起的关键就在于无敌舰队建立后的1个世纪里,海上帝国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为什么英国人是抢夺高手?要知道,他们必须克服很多自然劣势。比如,大西洋的风和洋流呈顺时针流动,使得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船只比较容易到达伊比利亚半岛和中美洲地区。相比而言,大西洋东北部的大部分时间吹的是西南风(来自西南方向),这使得去北美洲的英国船只不得不顶风行驶。如果他们顺着南大西洋常见的东北风开往加勒比海,就比较容易。长期以来,在沿海活动的水手们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掌握海洋航行的技巧,而葡萄牙人在这方面的技术已经相当娴熟。1586年德雷克原本打算从卡塔赫纳到古巴的西印度群岛探险之旅,也因为航海失误和磁罗经的综合作用,在16天后以返回喀他卡塔告终。
    在航海技术上,英国人也落在了后面。从速度上来说,葡萄牙人是最快的。在15世纪末叶,他们就懂得了建造三桅帆船,一般以方形的船帆作为前帆,主帆和一个三角形的船帆作为后帆,这样船更容易根据风向抢风航行。他们也是轻型帆船的开创者,这种船是在一个坚实的内部框架的基础上建造的,而不是以鱼鳞迭接的方式建造。这么做不仅成本低,而且能够容纳下一个防水的炮眼。但它的问题就在于,当时海上交战是很频繁的事。如果论海上射击,利比里亚轻型帆船远不是威尼斯巨型舰的对手,因为后者可以负载更重的辎重。1513年,亨利八世就亲眼目睹了地中海巨型舰在布列塔尼沿海轻而易举地击沉了他的一艘船只,并将另一艘船只损毁,他的海军部长也因此牺牲。威尼斯巨型舰可以发射重达60英磅的炮弹。直到16世纪40年代,英国和苏格兰海军才懂得制造带有专门填补弹药的轻型帆船式军舰,能够负载足够多的军火。
    但是,英国人在航海技术上也奋起直追。到伊丽莎白一世时,一种“帆船式巨型舰”的结合体,或者说大型帆船诞生了,上面能够装载四门朝前开火的大炮,这种大型帆船成为英国舰队的主力。它的打击力或许不如巨型舰,但是在速度和军火装运方面已经完全可与之媲美了。在船只设计不断进步的同时,英国的枪炮也随着铁矿的发现和铁用途的增加而得到了改进。英国人自己生产的铁制加农炮虽然很难发射,但造价便宜(是一般加农炮价格的1/5)。这就意味着“每英镑打出的炮”更多,这种技术优势差不多持续了一个世纪。另外,随着德特福的港务局重组、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应用、对磁罗经以及磁极认识的提高,以及对诸如《水手的镜子》等书中用荷兰语绘制图表的翻译,和一些更加精确的地图的出版(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中就提到过“新增了东西印度群岛的新版地图”),英国水手的航海技术也逐渐提高了。
    英国人对海员健康的关注和改善,也开了先河。在欧洲人的探险之旅中,疾病在很多方面都被证明是所有困难中最折磨人的。1635年,卢克·福克斯曾这样描写水手的命运,说水手们“只能忍受和忍耐坚硬的船舱、冷咸肉、常常被打搅的睡眠、发霉的面包、湿漉漉的衣服,以及没有火的生活”。坏血病是长途海航过程中常见的疾病,因为传统的水手食物中缺乏维生素C;另外,船员也很容易得脚气病和食物中毒,瘟疫、斑疹伤寒症、疟疾、黄热病和痢疾(可怕的“便血”)。乔治·沃特森在1598年出版的一本书《偏远地区的疾病治疗》,是这方面的第一本教科书,虽然它的用处不大(因为他的治疗方法多半是放血或者改变饮食)。直到18世纪下半叶,医疗方面才算有了突破。当然,大不列颠岛似乎从来不乏能够忍受海上艰难生活的强壮男人—比如莱姆豪斯的克里斯托夫·纽波特,他是从一个普通的水手成长为一个富有的船主。最早,纽波特在西印度群岛打劫为生;1599年,他袭击了墨西哥的塔瓦斯科,在与西班牙人的作战中失去了一只胳膊。看来,亨利·摩根式的人物还真不少。
    摩根对格兰纳达的袭击只是他无数次入侵西班牙帝国中的一次。1688年,他袭击了古巴的太子港、巴拿马波特贝洛、委内瑞拉库拉索岛和马拉开波岛。1670年,摩根占领了普罗维登斯岛,越海踏上大陆海岸线,并穿过地峡占领了巴拿马。我们不应该对其行动的规模夸大其辞。事实上,参与行动的船只往往都是些手划小船,1688年在摩根掌控之下的最大的船只也不过50英尺长,上面只架设8门炮。充其量,摩根的行为只不过“骚扰”了西班牙商业的发展。即便如此,也足以使他成为一个富翁。
    不过,最令人称奇的是摩根用他掠夺来的资金所做的事情。本来他完全可以回到蒙默思郡,过上安逸的退休生活,就像他说的,成为“高贵优雅的绅士”。但是,他并没有就此闲下来,而是投资了牙买加的房地产,在米尼奥河流域(现在是摩根河谷)购置了836英亩土地。后来,他在圣伊丽莎白教区又添置了4 000英亩土地。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都是种植甘蔗的理想土地。而这正是英国的海外扩张本质发生普遍改变的一个关键因素。大英帝国以掳掠黄金起家,但是却在甘蔗种植中得以发展。
    17世纪70年代,英国王室花了几千英镑在牙买加的罗亚尔港修筑了防御工事,以保护这里的港口。这些城墙如今依然屹立(不过由于一次地震改变了海岸线,这些城墙离海更远了)。由于当年的牙买加很快成为一个海盗根据地,因此,这笔投资看上去还是很有必要的。英国王室已经从牙买加的蔗糖进口关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该岛已经成为英国的一个经济基地,因此值得不惜成本进行防御。不可思议的是,在罗亚尔港监察工事建造的不是别人,正是亨利·摩根—此时的他已经被封为亨利爵士了。就在他袭击格兰纳达之后的几年内,摩根不仅变成了一个大种植园主,还成为罗亚尔港驻军的副海军上将和司令官,英国海军部法庭的法官、治安法官,甚至牙买加代理总督。曾经的摩根只是一个得到官方许可的海盗,一个民间探险家,如今却受雇于大英帝国,可以统治一个殖民地。不过,1681年在“一次醉酒后……由于反复发表种种夸张言论”,他失去了所有的官职。不过,他最终还是体面而光荣地退休了。他在1688年8月去世时,罗亚尔港的船只依次鸣炮22响向其致敬。
    摩根的生涯生动地体现了大英帝国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只有从海盗国家转变为政治强国才可能改变世界,但是如果国内没有发生一些革命性事件的话,这个变化也不可能出现。
    英国蔗糖热
    丹尼尔·笛福是一位伦敦商人的儿子,也是畅销书《鲁滨孙漂游记》和《摩尔·弗兰德斯》的作者。他对当时英国人的生活曾有深刻而尖锐的洞察。在他的眼里,18世纪初叶的英格兰正孕育着一个完全不同的经济体:世界上第一个大众消费社会。笛福在《英国商人手册》(1725)中写道: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大外国商品消费国,它从多个产地进口货物……这些进口物资除了棉花、靛蓝、大米、姜、甘椒或牙买加胡椒、可可或者巧克力、朗姆或者糖蜜之外,主要还有糖和烟草,在大不列颠,这些物资的消费量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大英帝国的崛起与其说与新教道德伦理或者英国个人主义思想的传播相关,还不如说与英国人嗜甜的口味相关。在笛福的一生中,糖的年进口量涨了一倍,而这还只是最大的一次消费激增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只是富有精英家庭珍藏的物资逐渐成了平民百姓普通生活的一部分。从18世纪50年代开始,糖就超过外国亚麻制品成了英国最大的进口物资,直到18世纪20年代才落后于原棉的进口量。到了18世纪末,英国的人均糖消费量是法国(每人每年的消费量为20磅)的10倍。英国人对进口物品贪得无厌的胃口是欧洲其他国家所无法企及的。
    尤其是,英国消费者喜欢的是将糖与一种极易上瘾的可卡因口服药共同饮用,同时再吸入一种同样很容易上瘾的物质—尼古丁。在笛福的眼里,茶、咖啡、烟草和糖都是新物品,而所有这些商品都是进口的。
    英国人寻找茶叶的记录,最早可追溯到1615年6月27日威克姆先生(东印度公司在平户岛的代理)写给他在澳门的同事伊顿的一封信。信中威克姆先生请澳门的同事给自己寄一些“口味上佳的茶”。但是,直到1658年,英格兰才出现了第一则茶叶广告,茶后来也就逐渐成为英国的国饮。这则广告刊登在一本官方资助的周刊《政治信使》9月30日这版中,内容为:“所有医生都推崇的绝好的中国饮料,中文称做茶,其他国家称为Tay或者Tee……现在伦敦皇家交易所旁,斯威汀斯–伦茨大楼内的咖啡店有售。”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咖啡店的主人托马斯·加拉韦又刊登了一整版文章,题为“茶的生长、质量和益处详解”,声称喝茶能够治疗“头疼、胆结石、尿结石、水肿、便秘、坏血病、失眠、失忆、消化不良、多梦和肠绞痛”等疾病。他还信誓旦旦地对潜在客户们说:“如果与蜂蜜而非糖混合食用,有助于净化肾脏、清洁尿道;如果加水冲泡并混入牛奶,则有助于消除便秘。如果你身材肥胖,喝茶有助于消脂;如果你饮食过度,它又能够促进消化。”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查理二世的葡萄牙籍皇后也是茶的忠实拥趸:埃德蒙·瓦勒曾在这位皇后的生日赋诗一首以表祝贺:“茶,是缪斯女神的密友,功效多么奇妙。热腾腾的蒸汽笼罩着我们的脸庞,让灵魂的殿堂平静安详。”1660年9月25日,英国作家和政治家塞缪尔·佩皮斯喝了他的“第一杯茶”(一种中国饮料)。
    不过,英国以足够低的价格大量进口茶叶要追溯到18世纪初叶,由此开创了茶叶的大众市场。1703年,一艘名为“肯特”的船载着65 000英磅茶叶抵达伦敦,一艘船所运载的茶叶量几乎接近于上一年度英国进口的茶叶总量。茶叶的“国内消费量”在18世纪40年代初的年均不足80万英磅,到1746~1750年这一数字飙升至250多万英磅,这期间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1756年,喝茶成了英国人日常生活中一个普遍的习惯,以至于汉韦写下“关于茶”一文对此现象大加奚落:“因为喝茶,妙龄少女们的脸颊都失去了往日红润的光泽。”(塞缪尔·约翰逊则予以驳斥,虽然对茶叶,他的评价也是毁誉参半。他自称自己是一个“无可救药但永不后悔的茶客”)。
    争议更多的是烟草。烟草是沃特·罗利爵士引入的,也是罗阿诺克占领弗吉尼亚计划(这是被人反复谈论的少数几个话题之一)失败后的产物(见第二章)。与茶叶一样,烟草的推广者也坚称烟草具有医疗功效。1587年,罗利的仆人托马斯·埃利奥报告说,这种“草药”在晒干和点燃后,“会散发出大量的烟和呛人的气味,从而打开身体的所有毛孔和经络:这样不仅防止血脉阻塞,而且……能在短期内打通经络:因此他们能够保持健康,远离疾病,帮助我们的国人抵御疾病的侵袭。”早期的一则广告宣称,烟草能够“保护我们的健康,减少我们的痛苦。让我们找到感官的享受,放松我们劳累的大脑。”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信这套。对詹姆士一世来说—他在其他方面的想法也超越了他的那个时代—这种燃烧的杂草 “看上去令人生厌,闻上去令人作呕,既损害大脑,又危害双肺。”但是,随着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州的烟草种植迅速扩大,烟草的价格也急剧下跌(从17世纪20年代每磅4英镑36便士降至17世纪60年代每磅的1便士),烟草逐渐成了一种大众消费品。17世纪20年代一般只有绅士阶层才有资格吸烟,到了17世纪90年代,吸烟成了一种“习惯和时尚—所有农民都抽着烟斗”。1624年,詹姆士将他对烟草的狐疑放到一边,建立起了烟草贸易的皇家垄断权;只要能从烟草进口中攫取的利润迅速飙升,显然让国人吸入更多这种“有害”的气体也值得,虽然全面实行垄断最终被证明是不可行的。
    这些新的进口商品改变的不仅仅是经济,还有国民的生活方式。笛福在他的《英国商人手册》说:“淑女们偏好的茶室和绅士们喜欢的咖啡店似乎都是新的发明……”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新的饮品,是因为它们所提供的刺激不同于欧洲的传统饮品—酒。酒可以作为一种镇静剂,而葡萄糖、咖啡因和尼古丁则在18世纪承担了酒的功能。总的来说,这些新饮品带给英国社会莫大的冲击;可以说,大英帝国是建立在对糖、咖啡因和尼古丁的狂热需求之上—这种狂热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
    同时,英格兰—尤其是伦敦—成为这些新刺激商品在欧洲的中心。到18世纪70年代,85%的进口烟草和94%的进口咖啡实际上都被英国再进行出口,主要出口到北欧。这部分内容反映出当时不同进口货物在关税上的差异:对咖啡征收的沉重进口税限制了国内咖啡的消费,使得茶叶行业迅速发展起来。英国人的许多特点都和他们的财政政策相关,他们喜欢喝茶胜过喝咖啡也是源于这个因素。
    通过将他们从西印度和东印度进口的商品部分出口到大陆市场,英国人赚了足够的钱来满足他们另一个长期压抑的欲望,即服饰的革命,这也是新消费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彼得·斯塔布斯在1595年的一篇文章中评论道:“世界上没有人比英国人对新款衣服抱有更强烈的兴趣。”在他看来,英国消费者对新款服装需求越来越多,这种需求到了17世纪初叶,甚至导致了一整类立法的失效。这就是奢侈品禁令,该禁令规定,英国男人和女人只能根据他们的社会地位选择他们的穿着。笛福再一次注意到了这个趋势,他在他的文章“众人负责等于无人负责”中写道:
    ……朴实的乡村女孩摇身一变,变成了精致的伦敦贵妇,会喝茶、吸鼻烟,品位越来越高、越来越挑剔。她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子,就像她的女主人一样;原来寒酸褴褛的亚麻、羊毛混织小外套也换成了上好的丝绸衣服,至少得有4码或5码宽。
    但在17世纪,有品位的英国消费者只愿去一个地方买衣服,那就是印度人的服装店。从质量、设计、做工和技术方面来说,印度织品非常符合英国人的需求。当英国商人开始从印度购买丝绸和印花棉布,并将其带回英国后,几乎在国内掀起了一场服饰革命。1663年,佩皮斯陪同妻子伊丽莎白到伦敦最时尚的购物区康希尔购物,“在一番精挑细选之后,我太太终于为她的新书架配了一块印花棉布,也就是印染着图案的一种印度棉布,确实非常漂亮。”在等候一位艺术家约翰·海耶斯时,佩皮斯还特地去租了一套时尚的印度丝绸晨袍穿在身上。1664年,英格兰进口的印度棉布达25万匹。当然,孟加拉丝绸、平纹皱丝织品,以及纯白薄细棉布的需求量也与印度棉布不相上下。笛福在1708年1月31日的《每周评论》中说:“这些东西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我的家,我的衣橱、我的卧室、窗帘、垫子、椅子,最后连床都铺满印度棉布或者印度的织品。”
    这些进口织物的一大优势在于,它们的市场简直是无穷大的。说到底,一个人能够消费的茶和糖都是有限的,可是他对新衣服的渴求永远是贪得无厌的,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既然笛福笔下“朴实的乡村女孩”都能买得起印度织物,这就意味着,喜欢畅饮茶的英国人如今不仅满足了口腹之欲,穿着也更体面、漂亮了。
    早期进口贸易的经济情况相对简单。17世纪的英国人找不到多少印度人自己不生产的物品可以与印度人进行以物易物。因此,他们一般都用在其他贸易中赚到的黄金来购买印度的产品。如今,我们将这一过程的推广称为全球化,意思是将全世界连接成同一个市场。但是,17世纪的全球化还是在一个重要方面与如今的全球化存在差异。把黄金运到印度,再把印度的商品运回来,就这么一个买卖的过程就意味着需要走19 200公里左右的路程,而每公里都会因风暴、沉船、海盗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充满危险。
    然而,最大的威胁并非来自挂着骷髅头旗帜的海盗船,而是在于,其他欧洲人也试图在做同样的事情。因此,亚洲即将成为争夺市场份额这场残酷战争的中心。
    而这次的全球化则是由炮舰开路的。
    英国的商品贸易
    宽阔浑浊的胡格利河是孟加拉恒河三角洲最大的一条支流,也是印度最古老的一条贸易动脉之一。从它在加尔各答的河口,你可以溯流而上到达恒河,随后经过帕坦纳、瓦拉纳西、阿拉哈巴德、坎普尔、阿格拉和德里。另一个方向在孟加拉湾,顺着季候风和海道,你就能到达欧洲了。所以,当欧洲人到达印度做生意时,胡格利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可以说,它就是进入南亚次大陆的经济关卡。
    如今,加尔各答北部钦苏拉镇还可以零星地看到一些西方古建筑,它们正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公司之一—东印度公司—在印度首个前哨留下的遗迹。100多年来,该公司占领了亚洲贸易的交通要道,几乎垄断了从香料到丝绸的各类产品的贸易。
    但是,这个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并非英国的东印度公司。钦苏拉那些荒废的别墅和仓库当初都不是为了英国人建造的,而是为来自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建造的。这些荷兰人在亚洲做生意的历史要比英国人久远多了。
    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正是当年大规模的金融革命使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最先进、最有活力的城市。自从在1579年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荷兰就一直站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前端。荷兰创建了公债体制,使其政府得以以很低的利率从公民手里借钱。它建立了现代央行的雏形,它的货币体系很健全。它的税收体系—主要基于货物税—也是简单有效的。荷属东印度公司则是商业组织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直到1796年解散,荷属东印度公司为它的原始股东带来的是年平均18%的收益率,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保持着如此高的回报确实非常惊人。
    当然,在伦敦也有一群商人筹集了3万英镑,准备“组织一次前往东印度和附近其他岛屿和国家……的旅行”,他们只等着获得皇家的垄断授权;1600年9月,伊丽莎白一世向“远赴东印度做贸易的伦敦商人公司”授予15年的东印度贸易垄断权;次年,一支由四艘船组成的船队开往苏门答腊岛。但是,从1595年开始,荷兰商人已经经由好望角前往印度开展贸易了。到1596年,他们已在爪哇岛万丹扎下了根基,1606年,首批发往欧洲市场的中国茶叶就是从这里运出的。另外,荷属东印度公司还是一家永久性股份制公司,这点与英属东印度公司不同,后者到了1650年才成为永久性股份制公司。虽然比英属东印度公司晚两年建立,但是荷属东印度公司很快就主导了与印度尼西亚摩鹿加群岛的香料贸易(曾经被葡萄牙垄断),利润丰厚。荷兰人做生意的规模很大:他们向亚洲派出的船只数量是葡萄牙船只数量的5倍,是英国船只数量的2倍。部分原因在于,荷兰公司与英国公司不同,它根据净收入而非净利润对经理们进行激励,这就鼓励了后者增加交易量。17世纪,荷兰扩张迅速,在印度东海岸的玛苏里帕特纳姆、西海岸的苏拉特以及锡兰的贾夫纳建立了基地。但到了17世纪80年代,荷兰运回国的货物中最多的就是来自孟加拉的织物。钦苏拉几乎要成为荷兰在印度贸易基地的首都了。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两家东印度公司也有很多共同之处。我们不应该简单地将它们等同于现代的跨国公司,因为它们更像是由国家许可的垄断公司,另外,它们也比加勒比海的海盗联盟更为复杂和微妙。创建这两家公司的荷兰人和英国人都能够在政府的垄断政策保护下,汇集所有的资源以进行大规模、高风险的冒险事业。同时,公司也允许政府将其海外扩张项目私有化,从而将大量的风险转嫁出去。如果赚了钱,公司就要上缴一部分收益,或者更常见的是提供一些贷款,以换取许可延期。而私人投资者也大可放心,因为公司能够百分之百地获得市场份额。
    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模式并非第一家,当然也不可能是最后一家。还有一家公司成立于1555年(从商的探险者为开拓未知的地区、领土、岛屿和地方建立的公司),它就是与俄国进行贸易的俄国公司。1592年,威尼斯和土耳其公司合并成立利凡特公司。1588年和1592年,分别希望在西非的塞内冈比亚和塞拉利昂获得贸易垄断权的公司获得了授权。继它们之后是1618年的几内亚公司(伦敦探险者为进入西非各港口进行贸易而创建的公司),1631年,该公司重新获得了为期31年的西非贸易垄断权。到了16世纪60年代,一个强大的新公司—皇家探险者非洲公司—诞生,获得了几乎持续1 000年的垄断权许可。这是一个非常赚钱的公司,因为就是在这里,英国人找到了黄金—终于找到了;虽然当地出口量最大的还是奴隶。在气候截然相反的地区,我们则能看到1670年创立的哈德逊湾公司(英格兰探险者为进入哈德逊湾进行贸易而创建的光荣公司),垄断了加拿大的皮毛贸易。1695年,苏格兰人效仿英格兰人,建立了进入非洲和印度群岛进行贸易的苏格兰贸易公司。1710年又建立了南海公司,旨在垄断与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的贸易。
    但是,授予这些公司的垄断权是否真的有效呢?以两家东印度公司为例,麻烦就在于,它们不可能同时拥有在亚洲与欧洲进行贸易的垄断权。那种提出伦敦和阿姆斯特丹实行不同商品贸易的主张简直就是荒谬之极,虽然荷兰和英格兰市场相距很近。1613年,英属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西北海岸的苏拉特立足,显然目的就是为了在利润丰厚的香料贸易中分一杯羹。如果香料出口量缺乏弹性,那么它只有将生意从荷属东印度公司中抢过来才算胜利。这就是当时许多人的假设,用当时的政治经济学家威廉·佩蒂的话来说:“世界各国的贸易量占比总是一定的。”东印度公司的总监约西亚·蔡尔德就希望“其他与我们在同一业务上竞争的公司不要将我们的生意抢走,希望我们的生意能够继续并繁荣,而他们的交易量随之减少”。经济就是一个零和游戏,这就是所谓重商主义的核心。但是另一方面,如果香料出口量是有弹性的,那么对英格兰的香料供给量势必增加,从而抑制了欧洲的香料价格。英属东印度公司的首次苏拉特贸易之旅就赚得盆满钵满,利润率高达200%。但是此后,盎格鲁–荷兰竞争还是带来了一个不难预测的效应,即压低了价格。那些第二批投资东印度公司(在1617~1632年间投资160万英镑)的人最终都亏钱了。
    英国人这样挤占东部贸易的举措不可避免地引发冲突,尤其是香料贸易当时占了荷属东印度公司贸易总额的3/4。早在1623年就发生了暴力事件,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的安汶岛谋杀了10位英国商人。1652~1674年间,英国人与荷兰人交战三次,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争夺出入西欧的主航道—不仅是从西欧到达印度群岛,还有到波罗的海、地中海、北美和西非要道的控制权。此前很少有因为纯粹的商业利益之争而引发的战争。英国人决意要在海军力量上争取优势,因此,他们将商船海军的规模扩大了一倍,并在区区11年间(1649~1660年)将海军船只的数量增加了216艘。1651年和1660年,《航海法》各法律条款相继获准,其中宣称,来自英格兰殖民地的商品理应由英格兰船只运送,目的就是以牺牲荷兰商人的利益(多年来,荷兰商人一直在海洋运输贸易中占据优势)为代价来扩张英国船队。
    然而,虽然一开始英国人取得了一些胜利,但荷兰人最后还是占据了上风。英国人在西非沿海的所有贸易据点几乎都被拔除了。1667年6月,一支荷兰舰队甚至北上泰晤士河,占领了希尔内斯和肯特郡,损毁了查塔姆和罗切斯特的船坞和船只。在第二次与荷兰人的战争中,英国人又被赶出了苏里南和波拉罗恩;1673年,纽约也暂时失守,这让许多人大吃一惊。毕竟英国人的数量是荷兰人的2.5倍,而英国的经济实力也更强。在第三次与荷兰的战争中,英国人得到了法国人的支持。可是,在先进的金融体系的帮助下,荷兰还是给了两大经济强国以狠狠的一击。
    相比而言,对英国人来说,战争的失败让英格兰落后的金融体制不堪重负。政府在破产的边缘苦苦挣扎:1671年,查理二世被迫延期偿付一些政府债务,这就是所谓的“国库停止支付”事件。这次金融动荡造成了深远的政治影响;因为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伦敦与英国政治精英们之间的联系前所未有地密切。无论是在伦敦议事厅还是王宫,或者新贵族们的豪宅中,英荷战争的失利都引起了人们的恐慌。坎伯兰郡公爵是皇家非洲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后来又担任哈德逊湾公司的管理者。约克郡公爵,也就是未来的詹姆士二世,是成立于1672年的新皇家非洲公司(之前的公司被荷兰人毁于一旦)的管理者。1660~1683年期间,查理二世获得东印度公司的“自愿捐款”,金额达324 150英镑。与荷兰之间激烈的竞争逐渐拖垮了复辟的斯图尔特王朝,英国必须另寻出路。最终他们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合并(这在商业史上经常发生)—不是两家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合并,而是一场政治联盟。
    1688年夏,由于怀疑詹姆士二世积极恢复天主教信仰,同时也担心他的政治野心,一个由英国新贵族组成的强大寡头集团发动了政变。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得到了伦敦商人的支持。他们邀请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入侵英格兰,几乎是兵不血刃地驱逐了詹姆士二世,史称“光荣革命”。这次革命往往被描写为一次政治事件,是英国自由主义派和议会君主制的胜利,但同时它也带有英荷联盟的意味。荷兰的奥兰治亲王威廉实际上成了英国的领导者,而荷兰商人也成为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大股东。发起光荣革命的人认为,他们在宗教和政治上已无须再向荷兰人学习,因为与荷兰人一样,英国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也建立了议会制政府。而他们可以向荷兰人学习的是后者的现代金融。
    尤其是,1688年的英荷联盟让英国人首次得以了解荷兰几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以及它们先进的金融机制。1694年,英国成立英格兰银行,负责管理政府借贷和国家货币,与85年前创建的成功的阿姆斯特丹银行类似(但不完全相同)。伦敦也引入了荷兰的国家公共债务体系,通过一个能够自由买卖长期债券的证券交易所融资。这使得政府能够以很低的利息贷款,从而增强了开展大规模项目—包括发动战争的实力。向来敏锐的丹尼尔·笛福很快就意识到,廉价的借贷对一个国家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信贷制造战争,也带来和平;它能帮助我们召集军队、装备海军、打响战役、围攻城镇;总之,称它为战争的力量源泉比直接称它为钱更合适……信贷可以让士兵不拿军饷就上战场,让军队没有物资供给也能行军……它就是坚不可摧的防御工事……它让白纸变成钱……给国库和银行注满了钱,只要需要,想有多少钱就有多少钱。
    复杂先进的金融机制让荷兰人不仅能够为它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融资,也让他们得以建立一流的海军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如今,这些机制将在英格兰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英荷联盟之后,英国人在东方有了更大的行动自由。他们达成了一个交易,实际上将印度尼西亚和香料贸易留给了荷兰人,而把较新的印度纺织品贸易留给了英国人去发展。这个交易看起来对英属东印度公司更有利,因为纺织品市场的规模迅速超过了香料市场。事实上,胡椒、肉豆蔻、肉豆蔻皮、丁香和肉桂—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利润来源—的需求弹性远远小于白棉布、印花布和棉布。这也是英属东印度公司到了18世纪20年代,就在销售额上超越其荷兰竞争对手的原因之一;以及1710~1745年期间,英属东印度公司只有两年的亏损纪录,而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利润却不断下滑的原因之一。英属东印度公司的总部迁到了利登霍尔大街,这里是公司的两大监管机构—董事会(持有2 000英镑或以上东印度公司股票的股东)和业主会(持有1 000英镑或以上股票的股东)—开会的地方。但是,反映出这家公司日渐兴隆的真正标志是它在毕晓普斯盖特建立的一个巨大的仓库,用来储存公司从印度进口到欧洲的布匹。
    进口货物从香料变成衣料,这也意味着英属东印度公司在亚洲贸易基地的转移。苏拉特于是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三大“工厂”(当时有人是这么称呼它们的),这些加固了防御工事的贸易中心如今都是亚洲最繁荣的城市。第一个就是在印度东南海岸,梦幻般的科罗曼德海滩。东印度公司以1630年占领的海滩据点为基础,建立了一个贸易基地,也许是为了彰显它的英国属权,将其命名为圣乔治贸易基地。后来,马德拉斯城就在此兴起。就在30年后,即1661年,英格兰从葡萄牙手中夺取了孟买,并把它当做查理二世和布拉甘萨的凯瑟琳结婚的嫁妆送给了他们。最后,1690年公司又在胡格利河东岸的苏塔努提建立了一个贸易基地,后与其他两个村庄合并,发展成为更大的城市加尔各答。
    今天,我们依然能够发现这些英国“工厂”的遗迹,它们可以被称为大英帝国早期的开发区。马德拉斯贸易基地现在仍在,保存得比较完整,设有教堂、广场、房屋和仓库。它们的布局并无创新。实际上,与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及荷兰贸易基地的布局大致相同。但是,在新的英荷联盟下,诸如钦苏拉等城市代表的是过去,而加尔各答代表的是未来。
    可是,英属东印度公司刚刚解决了与荷兰对手的竞争,又迎来了另一个更加恶劣的竞争,这次是与它们自己的员工。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代理人问题”:公司所有者所面临的基本困难就是如何控制他们的员工。而这个困难随着股东和雇员之间地理距离的增加而增加。
    我们要谈的不只是距离,还有风向。到了1700年,从波士顿到英格兰只需航行4~5周就可到达了(如果从英格兰到波士顿,一般则要5~7周)。航行到巴巴多斯岛通常需要9周左右。由于大西洋上的风向影响,海上贸易通常都有季节性特征:开往西印度群岛的船一般在11~1月间起航;开往北美的船则正相反,会在仲夏至9月底之间起航。但对于在欧洲与印度之间往来的船只,航行期就要长得多;从英格兰途径开普敦到加尔各答,平均航行时间约为6个月。4~6月,印度洋主要刮的是西南风,10~3月风向逆转,转为东北风。要去印度就应该在春季起航,这样秋季你就可以返航了。
    亚欧之间这么长的航行期意味着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既容易实施,也很难实施。与北美贸易比较起来,规模较小的对手很难在同类贸易上与东印度公司进行竞争;因此,虽然到17世纪80年代,往来于北美洲和加勒比海之间的贸易公司有数百家之多,但去印度做生意的人数还是比较少,毕竟这6个月航程的成本和风险让许多人望而却步,因此,生意就集中到了一家巨擘手中。但是,在员工们得花半年时间才能远渡重洋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这家巨擘要控制自己的员工也是万分困难的。从国内向印度员工发出的指令也同样要花这么长时间才能到达。东印度公司的员工享有很大的自由—可以说,大多数员工完全不受伦敦老板们的控制。由于他们的薪水相对来说比较微薄(文职人员一年5英镑,比英格兰的文员高不了多少),因此,大多数公司员工都会毫不犹豫地在生意中捞取一些好处。因此后来有人讽刺说:“利登霍尔大街的经济潜规则是:微薄的工资,可观的灰色收入”。还有些员工则更过分,完全把公司的工作抛到一边,自己做生意。这些人就是董事们最憎恶的人:无照经营者。
    托马斯·皮特就是无照经营者中的一个典型人物。他是多西特一个牧师的儿子,167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工作。到达印度后,皮特干脆逃跑了,并开始从印度商人手中购买货物,再运回英格兰出售,所得的钱悉数装入自己的腰包。公司董事会强烈要求皮特回国,谴责他是“一个傲慢、暴躁、大胆无耻的年轻亡命之徒,只要有机会做坏事,他就绝对不会犹豫”。但是,皮特愉快地忽略了命令他回国的要求。事实上,他还与公司在孟加拉湾的负责人马提亚·文森特做起了生意,并娶了文森特的侄女。在被公司起诉后,皮特支付400英镑的罚金与公司了断了此事。如今,这笔钱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
    像皮特这样的人在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发展中,其实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就是说,随着隶属于英国政府的公司贸易的发展,一个庞大的私营贸易也在不断地发展。这就意味着英国王室授予东印度公司的盎格鲁–亚洲贸易垄断权开始动摇了。但这也许并非坏事,因为如果没有这些无照经营者,一家垄断公司未必能让英国和印度之间的贸易如此迅猛地扩张和兴旺。确实,连公司自己也逐渐认识到,这些无照经营者—甚至包括不听话的皮特—非但不会阻碍它的业务,甚至可能推动它的业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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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英国何以强大?
海盗
英国蔗糖热
英国的商品贸易
战争中的人
帝国税收
第二章 白人祸患
种植园
黑人与白人
美国独立战
移居澳大利亚
第三章 帝国使命
维多利亚时期
文明的冲突
第四章 天之骄子
远距离战斗
远离印度平原
守旧主义
第五章 帝国的旗帜
大不列颠
帝国鼎盛
玛弗肯战略要地
第六章 帝国的衰落
世界大战
集体质疑
从主人到奴隶
权力的交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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