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通过研究发现,唐代吐蕃与西北民族的交往史,从某一角度上看,就是一部分西北民族——主要是原来分布于青藏高原的民族——不断“吐蕃化”、逐步融入吐蕃的历史。本课题的研究发现,吐蕃赞普的王妃或跻身于中央职官系统的成员,很多都出自被征服后融入吐蕃的原西北少数民族的王公贵族,譬如羊同的“没庐氏”与“琼保氏”,苏毗的“末氏”,白兰的“仲氏”。这些显赫的姓氏在唐代文献中出现时还偶尔冠有其原来的国名,唐以后,则完全是以吐蕃人,进而以藏族人的身份出现了。与此同时,吐蕃对河陇胡、汉诸民族的统治,客观上密切了吐蕃与这些民族的交往和联系。吐蕃统治时期,各族军民在一起耕作、生息,互为婚姻,形成了各民族杂居互处、互相融合的局面,到后来青藏高原上许多民族的平民或奴部也融入了吐蕃。因此,唐代一部分西北民族的“吐蕃化”,对吐蕃自身的发展及后来藏族的形成所带来的影响,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分。
第三,除了青藏高原上融合于吐蕃的民族以外,那些居于今天山南北与河西走廊的民族,虽然后来摆脱了吐蕃的统治,或者脱离了与吐蕃的关系,仍然沿着本民族发展的轨迹演变,但我们也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与吐蕃的交往中,或者在被吐蕃统治的前前后后,这些民族或在语言文字方面,或在服饰习俗方面,或在文化艺术方面,或多或少都有过一段“吐蕃化”的经历,或者是受到过“吐蕃化”的影响。关于这一点,可以举出在唐末、五代,从今新疆南部到河西走廊一带,回纥、于阗、归义军政权等还把藏语作为他们之间的交际语言来使用的例子。这就表明,唐代吐蕃与西北民族的交往形式是多样的,双方在语言、宗教、文化方面的相互影响是深远的,并没有随着吐蕃对河陇统治的结束而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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