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事件的报道可以看出,当时学校因为害怕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用检查书信和严禁外出这样的规定来防患于未然。当时知识青年提倡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接受。
《妇女周报》上发表的一篇社评①很有意思。这篇文章指出片面谴责女校是不公平的。几乎所有的女校都有检查书信和严禁外出的规定,但男校却没有什么严格的规章制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记者认为“完全是一般社会把女子的贞操看做经济的价值的结果”。一般的男人把女儿或妻子看做一种财物,让女儿或妻子上学好像是把自己的财物存放在银行里一样。学校当局负责保管这些财物,就像银行要替客户保守财物一样,把财物放置在保险箱里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整个社会不改变的话,单方面谴责女校也是无用的。文章指出问题的复杂性,即严格管理不仅是学校的方针,而且也是父母和社会的一般要求。
女校当局不仅唯恐学生发生男女关系,更害怕女学生参加社会运动。当时的国际关系极为紧张,尤其是很多知识青年听到巴黎和会的消息后,受到很大打击,认识到中国已陷入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有的学生天天去游行,有的学生进入工人阶层内部指导劳工运动。这其中也有女生。由于她们一般通过各地的学生联合会参加社会运动,所以学校当局很怕女学生跟校外通信联络。
1921年,安徽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的一部分学生参加联合学潮。她们参加游行,到街上挨家挨户地劝说商家罢市。该校的女学生代表还担任了学生会副会长,不料被人散布流言,写匿名信给女校说,“贵校代表某君,和某中校代表,发生不正当行为”,最终这个代表不得不脱离了学生会。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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