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认为设立民选议院是变法的纲领:“夫人主之为治,以为民耳。以民所乐举乐选者,使之议国政、治人民,其事至公,其理至顺。”(卷六)他甚至还鼓吹“天之生人,并皆平等,故孔子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卷五)。这种认识带有西方“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色彩,并反映了他为中国资产阶级争取政治地位的要求。康有为又从古代历史中找寻设立议院、君民共主的根据。他说:“昔先王治天下,无不与民共之。传言文王与国人交,洪范云谋及庶人,虞廷之明白达聪皆由辟门,周礼之询谋询迁皆会大众,凡此皆民选议院之开端也。”(卷六)可是,“三代之下,其君日尊,其民日卑,上下不交,于易为否。天下多乱而少治,难存而易亡,皆古义不明,驯至之弊”(卷六)。他尖锐地揭露批判:“遂至君尊极而无权,民卑极而愚鲁。外国来争,干戈不已,由是大权不失于内,则失于外。亚洲诸国,莫不皆然。夫近世民智日开,岂能复以循故以治之,但高拱深官,不达外情乎?”(卷一)他认为设议院可使君民相亲相爱:“君之保民如保其子女,民之爱君如爱其父母,互相爱也,互相保也,虽万年长存而不亡可也。”(卷六)他十分向往这种所谓“君民共治”的君主立宪政体。竭力称颂:“此民选议院之良制,泰西各国之成法,而日本维新之始基也。”(卷六)因此康有为认为只有“改定国宪”,即立宪法、设议院,改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才叫做真正的变法。他强调:“购船置械,可谓之变器,不可谓之变事。设邮便,开矿务,可谓之变事矣,未可谓之变政。改官制,变选举,可谓之变政矣,未可谓之变法。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总摄百千万亿政事之条理,范围百千万亿臣民之心志。建斗运枢,提纲挈领,使天下戢戢从风,故为政不劳而易举。”(卷七)所以他的《日本变政考》最后写到明治二十三年(1890)十一月二十九日天皇亲临国会开幕典礼,正式实行君主立宪,以此作为日本变法完全成功的标志。康有为总结道:“日本变法二十四年,而后宪法大成,民气大和,人士知学,上下情通。而后议院立,礼乐莘莘,其君亦日益尊,其国日益安,此日本变法已成之效也。”(卷十二)像日本那样保留天皇很大权力的君主立宪制度和资产阶级议会政治,正是康有为倡导变法运动的根本纲领,也是他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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