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
如何养老是人类的一个基本问题。人类从其产生起,就面临着养老制度的安排问题。在人类的最初状态,由于其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人类只能采取公有制的原始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只能依靠群体的力量共同生产和消费,每个人的消费水平由原始部落的集体生产力水平决定老年人的收入,与个人的生产能力无关,那些因年龄渐长而生产能力不断下降的老年人由部落人群共同赡养。这种养老制度在当时也是一种自然而合理的选择。随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当剩余产品不断出现,私有制的社会形态逐渐取代了公有制的原始形态,而人类最初的私有制的社会形态是以家庭作为基本生产和消费单位,养老也逐渐转为家庭内部赡养。家庭内部赡养在人类养老的历史长河中所持续的时间最长。家庭内部赡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可以将子女视为一种特殊的“金融资产”。在工业革命到来之前,在以自给自足家庭小生产为主的社会里,人们在其生命周期中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在青壮年时期,生产能力很大,其生产的产品消费不了,同时假定这些产品无法储存,因而到他们年老生产能力下降并最终消失时,就没有产品供其消费了。如果在青壮时期将消费剩余的产品“投资”到孩子身上,当孩子到达青壮年时期,再由孩子承担他们的养老。每一代人都根据这样的安排来解决养老问题,家庭养老就逐渐成为一种体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所谓的“多子多福”事实就是家庭尽可能多地将末消费的产品储存起来,投资到孩子这一特殊的“金融产品”上,老年时获得生活所必需的回报。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孝”,从经济学角度看,就是用以保证这样一种金融制度不出现金融危机。因此家庭养老既是一种金融制度,也是一种养老制度安排。当然,由于每个家庭子女的多寡、能力的大小、身体的健康与否都是难以控制的,因此家庭养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家庭养老也是人类社会对养老问题的自发回应,既是顺其自然的,同时又是一种人为的养老制度安排。
为了避免家庭养老可能出现风险,而期望有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出现的思想也很早就有了。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养老思想可以追溯到《礼记。大同》篇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将信修睦,故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当然,这只是乌托邦式的思想。人类社会真正面临养老制度的安排问题,则是到工业革命以后。养老保障也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它是20世纪人类文明最伟大的社会成就之一。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重要社会经济制度。从1889年诞生以来,其制度的溢出效应就使之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制度。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可以说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当人们进入老年,退出劳动力市场后,其养老需求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得到保障:要么是个人工作期间的积蓄,要么是其他成员的赡养,要么是依靠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非正规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保障方式正逐渐衰落,由政府政策支持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出现在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因此现代养老保险是以工业文明为背景的,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20世纪50年代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单位中被逐步建立起来。养老保险制度是人类的一大创新,它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如何分散家庭风险使所有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体现了人类的进步与人类的智慧。但是,世界运行了100多年,中国运行了50多年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却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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