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形势云谲波诡,全球创业板成败尚难下定论,我们在探寻中国创业板发展之路时要善于总结和吸收他国(地区)经验,尽量少走弯路。前车之鉴不可忽视,后事之师更应谨慎前行。中国创业板市场需在制度设计上吸取国外(境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教训的同时,也要有自己的创新,完全照搬照抄,不可能成功,成功之道在于吸其精华,铸己精魂。
三、中国创业板的隐忧
中国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客观地讲,应当对创业板一年多的表现给予积极正面的评价。与此同时,基于创业板刚刚起步的原因,的确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我们在创业板制度设计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缺陷。忽视问题的存在,显然不利于中国创业板市场未来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以下问题令人忧虑。
(一)寻租股东突击入股现象
在海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自己敏锐的嗅觉、专业的知识和判断,发现、培育有价值潜力的公司,最终通过将其推向资本市场而实现自己的投资价值。这种机制客观上鼓励了创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进步。但在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在创业板市场,有一群特殊的投资者,并不参与风险投资的早期阶段,更不参与创业企业的培育过程,只是在创业企业进入IPO运作前夕运用特殊的权利(不一定是行政权力)突击人股,上市后攫取资本收益,笔者把这类股东称为寻租股东。寻租股东严重侵害了创业板股东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寻租股东通过权力与资本的交易,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企业IPO的重要关键环节,通过权力和资本的交换来争取资本寻租的高额回报。寻租股东的出现,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核心价值观,即创业带来财富。多数寻租股东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IPO制度设计中,应当严防寻租股东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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