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底,中国证监会有工作人员2891人,其中会机关777人,派出机构2114人,占比分别为26.8%和73.2%。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员的平均年龄36.3岁。在学历结构方面,中国证监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干部占全体人员的97.5%,其中会机关硕士以上学历干部占76.1%,博士占16.4%。与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相关的会计、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占87.6%,其中会机关海外归国或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84名,占会机关人数的10.8%。
1.5法定监管职责
1.5.1《证券法》第179条。该条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
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1.5.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13条。该条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办理基金备案。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
行查处,并予以公告。
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指导和监督基金行业协会的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47条。该条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期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制定有关期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权。
对品种的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
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市场相关参与者的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管理。
制定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期货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对期货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对违反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开展与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法定监管措施
1.6.1《证券法》第180条。该条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履行法定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
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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