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有别于旧发展观的新的发展理念,它强调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其目的是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并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克服了以往发展观的片面性,实现了发展理论从经济向社会、从单一性向多样性、从独立性向协调性、从主体单一化向主体多元化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在人类理智地认识自然界、社会和人的关系,以新的价值观和伦理观重新审视现有的生存状态及方式的基础上,提出的人与人、自然、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是对发展问题做出的理性回答,是现代发展理论的核心。
在《经济、自然资源、不足和发展》-书中,作者Edward B.Barbier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保持自然资源的质量和其所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使经济发展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当然,定义中的经济发展已不是传统的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而是“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世界自然资源基础的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有两方面的基本内涵,即发展与可持续性。没有发展,就无从谈及可持续性;而没有持续性,发展最终将会自动停止。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约束条件,有两层基本含义:①应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条件,即自然资源的可使用量、生态环境可承载能力等方面的有限性;②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同时要重视后代人的利益,要为后代人的发展留有余地,实现代际利益均衡。
目前,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强可持续性与弱可持续性。强可持续性与弱可持续性的区别是由戴维·皮尔斯等人作出的。全球环境社会经济研究中心的戴维·皮尔斯及巴比、马尔肯特亚、特纳等主张强可持续性,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保罗·伊金斯、迈克尔·雅各布、克莱夫·斯帕希、赫尔曼·戴利和罗伯特·科斯坦萨。弱可持续性的范式常被称为“索洛一哈特威克可持续性”,这种范式被认为是建立在罗伯特·索洛的著作和约翰·哈特威克的论述基础之上。弱可持续性的本质假定自然资本可以替代,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强可持续性的本质假定自然资本不可替代。英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专家埃里克·诺伊迈耶把弱可持续性称为可替代范式,把强可持续性称为不可替代范式。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