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方向的探讨
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是成效一直都不很显著,对已有金融改革如何评价以及今后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如何选择,是2000年后中国农村金融研究的两个焦点问题。
一 对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评价
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核心的第三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周立,2006)实行三年多来,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率和呆账、坏账率都有了大幅下降,资本充足率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这是否能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的标志?学者之间对此存在很大的分歧,陆磊(2004)认为,农村信用社体制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地得到解决,扭亏为盈一方面是由于2004年农产品价格上升使得农民的还贷能力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为使农村信用社脱困而投入了巨额的资金。易宪容(2005)也指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基本上是地方政府采取行政措施干预的结果。而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省联社的模式和把农村信用社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的做法,广大学者更是批评多于赞同。王晨曦(2004)认为,在省联社体制之下,信用社之间的竞争将被当作“家丑”来处理,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选择性将会更强;对民间金融的打击力度由于省联社的建立得到加强,民间金融和其他农村金融组织新浮出水面的难度大大增加。王君(2004)认为,把农村信用社管理权下放给省政府在我国这样的政治体制下仍然无法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同时还会使得农村信用社的道德风险大大增加。许圣道(2006)认为,2004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没有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会导致进入人为操作的“锁定”状态,陷入无效监管的“路径依赖”。覃道爱和李兴发(2009)认为,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绩效增长主要来源于纯技术效率的改进,规模效率、配置效率和成本效率改善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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