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美国全面否定全能银行的同时,德国还是一直坚持全能银行制度。德国人很严谨,进行实地考察分析,他们调查后认为对全能银行导致银行危机的指责是不成立的,是错误的。后来,德国在1975至1979年间,由联邦德国政府组织的专家组对全能银行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结论还是认为全能银行制度无论对客户,还是对银行和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事实上,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又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特别是欧洲和日本,这时候美国压力比较大,因为竞争比较激烈,那段时间实行金融自由化,金融监管也逐渐放松了,金融创新更是层出不穷,而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这时,美国商业银行也在努力突破1933年的银行法,因为它不满足单独的银行传统业务、零售业务。
商业银行像所有的经营实体一样,都是逐利的,由于很多工商企业都是混业经营的,因此商业银行怎么会满足分业经营呢?1998年4月美国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合并后的花旗集团将花旗银行的业务和旅行者的投资、保险业务集于一身,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随后1999年美国通过了新的银行改革法案——《金融现代化法案》,这样就废除了1933年的银行法。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2008年雷曼兄弟破产后,不少投资银行被改为商业控股银行,事实上是相当于取消了独立投行的番号,这仍然属于再一次的合。
这些分分合合不是偶然的,它有它自己内在的逻辑演化。现在的金融市场,创新手段、工具发展非常之快,金融创新又使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的业务界限越来越模糊。投行从事衍生品,商行也从事衍生品,彼此渗透,交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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