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国整体商业信用水平不高。我国长期以来所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表现在金融方面是直接的贷款规模管理,因而对商业信用一直采取禁止或限制的政策,在商品交易中,没有或很少有商业票据。这就直接导致作为再贴现政策中最多使用的工具——商业票据在中国市场不存在,直接制约了再贴现政策的发展。
第二,票据市场发育不成熟。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政策是通过再贴现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供求状况,商业银行通过贴现和承兑影响企业之间的资金供求状况来实现的。因此,再贴现政策发挥作用必须要有发达的票据业务和规范的票据市场作基础。而我国商业汇票业务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总体发展速度不快,发展水平不高,再贴现政策很难在中国广泛运用。
第三,商业银行承兑贴现操作不规范。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存在软化的问题,对商业银行的违规操作行为制裁不够有力。商业银行为了其自身的利益不惜违规操作,使中央银行的资金不能按照宏观控制者的意愿进入社会,给商业汇票的推广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这也是制约再贴现业务在中国进行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四,再贴现操作规则的自身存在局限性。按照现行贴现的主要操作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哲行办法》的规定,再贴现操作实行总量比例控制。期限比例控制和投向比例控制。这一操作规则在中国人民银行对再贴现限额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的管制下,显得缺少灵活性,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再贴现政策的活力。因此,中央银行很少使用这种间接货币工具来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手段。
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收放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与一般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证券买卖不同,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在中国,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机制是人民银行卖出有价证券,首先影响货币供应量,紧缩银根,同时提高市场利率、降低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从而缩小整个社会信贷规模,紧缩全社会投资规模和社会总需求,最后降低通货膨胀率,实现稳定物价的目标,但同时也伴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减慢、就业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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