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认这一问题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如前所述,唐代所修诸纪传体国史,就连北宋内府似也仅得见韦述《唐书》(130卷本)一种。此前所修的其他诸史,今天欲窥全貌固不可能;就是想在宋人著述中找到如韦述《唐书》般的断章残简,恐怕亦非易事。另外,虽然在《旧唐书》中的“隋末群雄传”的史文中,可以观察到不可能出自令狐德菜《国史》的部分文字;但要由此反推整个“隋末群雄传”都是如此,显然还是大大不够的。这样的史料状况,决定了只有从其他的间接途径人手,方有接近答案的可能。让我们再次把目光转向本章开头所引的钱大昕之言,即“自后南、北八史列传,只述开国功臣,胥用沈法”。所谓“南、北八史”,即《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与《隋书》这八部以南北朝诸王朝为书写对象的纪传体王朝史。尽管在王朝更替的暴力过程中并不缺少前代王朝之末世群雄,但是如钱氏所指出的,这八部史书在整体上都呈现出了“开国群雄传”的结构性缺失,从而与魏晋以来纪传体王朝史的书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钱氏的意见中也有不够准确之处。从“南、北八史”的前端来看,“开国群雄传”在纪传体王朝史中的结构性缺失,确实始于南齐永明年间沈约《宋书》对于徐爰撰刘宋国史中桓玄、卢循等“晋末群雄传”的刊除。然而事实上,徐爰在刘宋大明年间受命修撰国史时,就已经提出不为桓玄立传,而只需作为高祖刘裕之“功业”,在国史中记录其被平定的经过就可以了。只不过这一主张未被当时的朝廷所采纳。徐爰在国史书写中的这一主张,要到几十年后沈约修前代史《宋书》时方才得以实现,并进而扩展为南北朝纪传体王朝史的书写通则。虽然南北朝诸王朝之国史今无一存,我们仍然可以推测,其中当也呈现了开国群雄传的结构性缺失。
而若从“南、北八史”的后端来看,如所周知,《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与《隋书》这五部,都是在唐太宗贞观年间以官修前代史的形式完成的,即所谓的“五代史”。这几部书与“南、北八史”中其他几部一样,仍然呈现“开国群雄传”的结构性缺失,提示我们唐代前期可能仍然处于南北朝以来的历史书写传统之中。在这样的传统笼罩之下,“前代史”与“国史”共享同样的结构是非常自然的。具体到唐代初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这一问题。一方面,贞观年间所修的诸“前代史”,都是在前代诸王朝之“国史”基础上完成的,甚至连相关撰者也存在着明显的承袭关系。如姚思廉撰《陈书》,主要继承了其父姚察所撰陈之国史;李百药撰《北齐书》,凭借的是其父李德林入隋后所撰《齐史》,而此书又来自于德林在北齐所“预修”之国史。另一方面,这五部“前代史”的撰者,与唐代初期“国史”之撰者,事实上又基本是同一群体。如唐代纪传体国史,就始于“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更具代表性的是令狐德葉。他在贞观年间除负责《周书》的具体修撰外,“仍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同时兼修国史。高宗即位后,仍“监修国史及五代史志”,同时还参与“贞观十三年以后《实录》”以及《高宗实录》的修撰。史言“武德已来创修撰之源,自德橥始也”,又言“德菜暮年尤勤于著述,国家凡有修撰,无不参预”,恐皆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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