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既然明清时期在海荡开发方面仍以“南人”执其牛耳,广东、福建、江浙地区的海荡开发,足以作为州县荡地开发的代表。
广东海荡开发,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有关于香山县田土的记载:“香山土田凡五等:一日坑田。山谷间稍低阔者,垦而种之,遇涝,水流沙冲压,则岁用荒歉。二日旱田。高硬之区,潮水不及,雨则耕,旱干则弃,谓之望天田。三日洋田。沃野平原,以得水源之先者为上。四日咸田。西南薄海之所,咸潮伤稼,则筑堤障之,依山溪水至而耕,然堤圯苗则槁矣。五日潮田,潮漫汐干,汐干而禾苗乃见,每西潦东注,流块下积,则沙坦渐高,以蒉草植其上,三年即成子田。子田成然后报税,其利颇多。”香山田土的划分,实际上反映了广东滨海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
无论从哪方面看,明清时期广东海荡的开发重点,实际上已转入潮田的开发。或者说,开发者对子沙(新沙)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母沙(旧沙)。按屈大均的说法,广东沿海一带之所以重视潮田,乃是因为潮田能种植出名为“火禾”的优质水稻,火禾既为积谷者所重,其经济价值不用说要高于其他稻作物的种植收益。潮田既是优质水稻种植地,可以想见广东海荡开发是以开发潮田为中心的。
在福建,从观念形态上将濒海土地划分等分的县份是漳浦县。据顾炎武辑《漳浦志》记述,福建滨海田土以洋田、洲田最为肥沃,其次为埭田。而其田农耕条件的优劣与否,则取决于水利设施的兴建。其中洲田与埭田的水利设施要求较高,当是福建滨海平原土地开发的重心。如果将福建滨海田土与前示广东香山县略作比较可知:一是广东的咸田相当于福建的埭田,但广东筑障海堤的目的是防潮水内侵,以减少土地的盐化;而福建的障湖堤修建,主要是引湖中淡水灌溉洲田,如果水利设施不完善,洲田的农垦效益势必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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