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心与落实传承人的物质生活与非物质生活
“非物质文化”是相对于“物质文化”得以成立与定义的,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精神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精神与观念层面所具备的口头的、无形的、活态的文化属性,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我们不能因为要发掘传承人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忽略了他们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
就民间口头艺人而言,带给他们最大困惑的可能就是生活中“物质”层面与“非物质”层面之间的矛盾了,其常常生发尴尬情形。由于民间艺人们边缘与弱势的社会地位,生活境况大多并不富裕,收入较为有限,有的连维持生计都自顾不暇,何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练习与创新口头文本。66岁的老人郭有珍,尽管已经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彝族创世神话《梅葛》的唯一传承人,但她每天不仅要去放养四头牛,还要去山上背柴、割草,操持家里的家务。只有在空闲的时候,她才会约来几个会唱一部分《梅葛》的老姐妹,开始新一轮的《梅葛》学唱。
她们的家庭条件都不富裕,表示虽然唱《梅葛》是件好事,但一分收入没有,虽然耽误了家务活家里人并不在意,但自己吃闲饭也会过意不去。一些农村老艺人年事己高,加之疾病缠身,缺乏社会医疗保障,生活陷入困顿,荒废了传统技艺,更是难以将一身绝活传承给后人。他们一旦过世,民间艺术的精华便随之入土,再无恢复与抢救的可能性。
另外,有的艺人已经有了记录自身技能的意识,想趁年轻、嗓子好,将说唱与表演制作成录像、光盘、磁带、书籍等形式,但由于经费短缺问题,也得不到来自政府和商家的资助,其结果也只能是作罢。蒙古贞地区胡尔沁说书艺人那木吉勒,靠每年五六次说书表演的收入异常微薄。他向当地电视台提出录制书目的请求,但电视台要求必须有赞助单位出资才可以帮助录制,他因联系不到赞助单位只好放弃。他个人又与出版部门联系,个人出资1000元出版了一套光碟,但至今没有收回投资,说书的光碟无人间津是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如果不得到外界力量的有力帮助,单靠少数传承人自身对传统艺术的热爱、奉献与信仰,是无法完成传统艺术的传承任务的。他们执著地付出与热情地奉献,与微薄的社会回报比起来相差悬殊。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