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埃及全国各地都陷入了混乱局面,据说统治阶级的“治安”都无法维持了。起义尚未波及的地区的农民如果下田工作,必须自带武器或由地主武装保护之。一般人都不敢轻易出门旅行了,因为道路上充斥着“强盗”。象征着人民无限苦难的法老、贵族的陵墓,以及各地的神庙都是人民发泄仇恨的对象,人民抢劫了其中值钱的东西,然后彻底地破坏了它。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彻底暴露出了阶级社会中所谓“神权”的真正作用,以及人民对“神权”的真正态度,国家存粮的仓库也遭到了“洗劫”。从以上各种事实可以想见当时埃及的大部地区都处在起义的农民控制之下。
另方面,从统治阶级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这次起义并不是普通的抢劫,而是一次反对旧制度,要求改善现有地位的一次革命斗争。据记载这些起义的农民建立了一些新制度。各地起义的农民都组织了人民法庭,拘捕来当地的旧权贵,加以审讯。当然其中对人民压榨最甚的一些人受到了他们应得的处分:他们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没收;一部分权贵被处死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载起义农民竞“擅自”将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了“不合理”的程度,记载中指出了二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其一是农民开始穿鞋;其二是劳动时间竟由农民自主了,农民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居然要到树荫下去休息一会,然后再继续工作。这项记载把过去埃及农民的痛苦生活完全揭露无遗。
最后,农民起义是被镇压下去了,其具体失败经过已不可知。
但这只是说革命的农民群众本身最后没有成立一个新政权,而旧统治的社会基础则在这次斗争中被摧毁了,因为我们看到在起义农民失败之后,埃及的社会和政治上起来了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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