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的专业素质
对教师专业素质的界定有助于我们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国内外关于教师素质的研究很多,由于关注的角度和使用方法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多种多样。
我国有的学者将教师素质分为三个方面,他们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说法,把教师素质结构划分为“高尚的师德、良好的智能和健康的身心”三方面(健康的身心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叶澜将教师素质分为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教师的能力结构①。她认为,教育理念是指教师在对教育工作本质理解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育的观念和理性信念,主要包括新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育活动观;教师的知识结构,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教育学知识”的传统模式,而是强调多层复合的结构特征。知识结构分三个层面,即有关当代科学和人文两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工具性学科的扎实基础和熟练运用的技能、技巧,具备1~2门学科的专门性知识和技能、教育学科类的知识;教师的能力结构主要包括理解他人和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管理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
有的学者将教师素质分为四个方面,他们将教师素质分为教师的观念结构素质、教师的知识结构素质、教师的能力结构素质与教师的身心结构素质②。他们认为,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教师素质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素质结构中的核心,决定并制约着其他素质的存在和发展方向;知识素质是教师素质结构的基础,包括三大块,一是生活常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知识,二是所教科目的专业知识,三是教育心理学知识;复合型的能力素质是教师素质结构的重要方面,包括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造性的教育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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