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残忍的。人一直都是残忍的。他对任何在他看来处于劣势的东西都很残忍。无论是对自己的同类,还是对动物,他都是残忍的。文明的进步,既没有使人丧失其残忍的能力,也没有让他消弭残忍的欲望,充其量,只不过是把这二者引上了新的途径,要么是伪装起来,要么是暂时加以克制。如今,人在迫害他人时所体验到的快乐,依然以五花八门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身体迫害难以得逞的地方,心理迫害便取而代之。野蛮的行径,在正义的幌子下得以实施,而且被认为是对犯罪的合理惩罚。这一事实并没有什么改变,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减轻其本质上的残忍。<br> “我脖子以下的两肩之间有一种令人震惊的感觉,这种感觉沿着一个方向传到我的脚趾甲,沿着另一个方向传到我的手指甲,刺痛着我的心脏,就好像刀割一般。”第一下之后,接着是缓慢而有条不紊的一下接一下抽打,“两下之间的时间间隔似乎长到令人痛不欲生,然而,接下来的一下抽打很快也采了。”<br> 在皮鞭之下俯首帖耳的狗,是一个这样的对象:它在每一个声称拥有任何人类感觉的人的身上只能唤起最深切的怜悯。……一旦它被鞭打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它从前的精神和勇气就再也不可能恢复。一个孩子或成人,如果他的道德,或者他对法律和秩序的尊敬,也是通过皮鞭灌输给他的,那厶情况将完全一样。人们即使提不出其他论点来反对体罚,仅凭这一个理由,废除体罚的理由看上去也就足够清晰而完整。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