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思想家J.巴尔赞曾说,“实验”这个词,“是我们时代中许多不合适的名称之一”①。用于教育,尤其感到它不够确切。教育在根本上是一个人文过程,是主体能动的活动过程。即使在今天,这一本质特征并无改变。然而,由于近代科学的发展,人本身在相当程度上成了科学研究的对象和技术控制的对象,在不同的教育思想和实践中,人被不同程度地客体化,一些以“实验”的方式求得对众多教育问题的解决的努力一直在进行。通常所谓“教育实验”,是在两个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一是指严格的实验,它有特殊的方法,有特定的理论,并受到相关学科的审验和检查;另一意义,“实验”在现代语境中意味着无休无止地努力标新立异,这已被证明是可以拓展思路的一个方便的工具,并且有助于抵挡批评——在一个瞬息万变、崇拜创造的社会(即所谓现代社会),不能不允许实验。<br> 本书所用“实验”概念包含上述两种意义。“实验”指在一定的哲学观念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教育观念制定教育目标,在一定目标指导下建立合于实验基础的哲学与教育观念的新的教育模式,设计或选择教育教学内容,设计或选择教育教学方法、程序,提出对教师的要求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的环境、条件要求,检验特定教育(教学)理念;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教育活动中自变量的操作,有目的地变革现实,改变和调整模式,探讨教育发展的内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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