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知识私有与社会共享矛盾,知识与贫富差距
生产资料的私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知识社会,物质生产资料已降为次要地位,而知识和创新上升到主要地位。知识的私有与社会共享将成为知识社会的基本矛盾。按照现在的观念,一提知识,我们自然地就联想到它的公共特征。似乎感到理所应当以公用为主。其实,目前已经出现了知识私有化的严重倾向。专利、技术诀窍、版权(包括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版权)、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在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市场竞争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乃至今后,研究开发的投人越来越高,所占企业成本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将拥有技术优势和相关知识产权作为其命根子,成为其真正的私有看家至宝。再之,美国、日本、欧洲等很多国家都出台了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政府经费资助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研完成者所有,以鼓励科技创新。我国也出台了有关政策。今后,科学与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多基础科研的阶段性成果都申请了专利。如人类基因组测序、某种病毒的发现等,这些人们原来概念上的公共知识,不少都申请了专利。这意味着这些知识将属于私有,不付费不得随便使用。按照这些趋势发展下去,到了知识社会,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将归属企业、个人,这必将严格限制并阻碍知识的公共传播。知识成为牟利的财源,知识产权就如跑马圈地,一旦批准为专利、特别是标准,即便别人研究开发出相应的成果来也不能使用,只有向专利或标准拥有方缴费后才有使用权。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保护知识创造者的积极性,但严重违背了知识造福社会的宗旨。强调了知识的盈利功能和私人所有,必将拉大不同知识水平国家、地区、人群之间贫富的差距。
事实已经表明,国家、地区、人群之间的贫富差距主要是知识的差距,这种情况在知识社会将进一步加剧。这同工业社会的贫富差距主要是资源等生产资料所有的差距完全相似。财富必然向知识拥有者,特别是创新人才集中,未来的这些“知本家”有的比工业社会的资本家还要富有。拥有更多先进的知识,知识水平越高,在竞争中就占据制高点。对个人如此,对企业如此,对国家同样如此。知识的这种决定作用,必然激励更多的人争相学习知识、创新知识,更加加速知识的进步。但是,与资本不同的是,知识财富不具备长期占有性,更不能继承。资本和财富只青睐新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