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内涵研究
1.重大经济活动的界定
重大经济活动具有重大项目的一般属性,都是“为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所作的一次性努力”。重大经济活动的管理,就是重大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在既定的资源和要求的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理论,对重大经济活动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即从活动的决策开始到活动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评价,以实现活动的目标。
一般的,重大经济活动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重大经济活动是由多个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子系统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整体系统。由于系统的整体性和相关性,要使重大经济活动产生效益必须完成全部子系统和相应的配套活动甚至系统之外的一些活动。②重大经济活动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周期长,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巨大。与一般经济活动相比,它对政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巨大。③重大经济活动的不可逆性使得其产生的结果影响面巨大深远,难以预测和评估,与一般经济活动相比,其实施风险大,而且非常集中。
在具体实践中,重大经济活动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种是项目(P)导向型的重大经济活动,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产业类项目、科技专项项目等;一种是政策、规划、计划(PPP)导向型的重大经济活动,如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和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
2.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内涵
从词源看,“审议”指对不同对象进行权衡以作出选择。一般的,审议活动是道德的、非结构化的、非技术性的;审议是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对特定对象、现象进行深入考察、讨论进而作出决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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