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佐超,1968年大学毕业。1980-1981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大学学习知识产权法。1992年在瑞士洛桑大学法律系做知识产权法高级访问学者。1979年至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从1987年开始任司职干部至今。参加了首部中国专利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参加了中美科技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谈判。主编了《专利基础》、《专利管理》、《企业专利管理》和《无形资产评估》等教材和多部著作。曾担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全国工商联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特邀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理事,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委,以及《电子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管理》等期刊编委。
戴吾三,1971年参加工作。199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科学史博士学位。1998-1999年在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做访问学者.清华大学科学史专业教授。长期从事科学史研究与教学,讲授《中国古代科技史》、《技术与产业史》、《自然辩证法》等课程。主要著作《考工记图说》、《汉字中的古代科技》、《成语中的古代科技》(简体版、繁体版、韩文版);合作主编《清华大学与中国近现代科技》、《科学技术史二十一讲》:合著《历史上的科学名著》、《科学与艺术》;主译《技术史》第3卷、《中国手工艺调查实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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