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陆良事件回顾
1.1 陆良事件
2009年8月26日上午8时30分许,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活水乡石槽河村委会的陆良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在建的30万吨煤矿工地大门15突然聚集了当地上百村民,不让煤矿进行施工建设,要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在当地开采煤矿期间给予村民更多的补偿。
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当即向陆良县活水乡派出所报警,5名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事态严重,便及时向上级报告。10时20分,陆良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带领45名民警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对冲突双方进行劝说疏导,但事态仍未平息。为防止事态扩大,11时30分,县公安局又抽调了50名民警到达现场。鉴于煤矿继续施工容易引发群体性械斗,现场指挥领导责令源丰矿业有限公司暂停施工。中午12时许,源丰矿业有限公司的一辆运输车驶出矿区大门时,引起村民强烈不满,现场事态失控,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与矿方人员发生冲突,维持秩序的民警在劝阻双方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受伤。有村民用手中的锄头、棍棒、石头等砸毁了现场停放的11辆警车的门窗玻璃。冲突中8名村民、7名民警和3名煤矿企业员工受伤住院。
陆良县石槽河30万吨褐煤建设项目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由福建一老板投资8600多万元建设开采的露天煤矿,煤矿占地5.3186平方公里,探明储量为2200万吨,可开采量为1200余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该矿2005年进行勘探,2008年公司注册。今年3月25日项目获得云南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建设核准手续。4月7日取得了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6月5日,陆良县石槽河煤矿经省市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办妥了开工备案回执手续。2009年5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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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金,前《人民日报》副总编,现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
“有话好好说”、“遇事好商量”不是空头的民主口号,而是现实的沟通需要。
——钟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通知中的这些提法,作为一个从业20余年的新闻工作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媒体从业者
如果官民之间的关系一直算是“棘手问题”的话,云南“8·26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上下作为,真的可以成为社会转型期的官民交流的某种范本,这种“典范”的意义,已超越了事件本身。
如果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所说的“提高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已成为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时代课题”,当真会成为各级政府都会足够重视的课题,那么处突新机制的“诞生”、执政理念的转变,“8·26事件”就该是起点。
——网友九毫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