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准公共空间允许任何具有思考能力的人加入公共事务的讨论。因为,任何有生活阅历并且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会孕育出他对公共事务的理解和态度,而且公共事务也与这部分人息息相关,他们的观点和想法理所应当成为交流和讨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不像哈贝马斯所设想的“公共领域”只允许“受过教育”的公民准入。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化教育,并非只有受过教育的人才具有理性。而反过来,受过教育的人也非都具有理性或能够正确地运用理性。只有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空间的交流和辩论中,才能形成多元化的观点碰撞,并最终孕育出真理。
再次,准公共空间允许随心所欲以社会公共事务尤其是公共政治事务为话题内容,即允许非公共事务的讨论存在其中。哈氏的理想公共领域,就社会定位而言是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一方面,它不仅与公共权力相对立,而且是针对公共权力的批判空间;另一方面,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也不同于私人领域,它虽然立足于不受公共权力管辖的私人领域,却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这种理想公共领域的定位其实是源自古希腊城邦制度。在古代高度发达的希腊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之间泾渭分明。公共生活在广场上进行,并针对国家公共事务进行针锋相对的讨论与辩驳。但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机制却体现为咖啡馆、沙龙以及宴会等等充满人文色彩的贵族休闲和社交场所,它不可能完全排除私人话题而要求公众直接进入公共事务的讨论和交流。因此,哈氏的“理想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只能停留于理论层面。而“准公共空间”认为,公众可以随心所欲、不受干扰和操控地针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已经足以满足公众对于公共空间的要求,而且这也是“准公共空间”更具有可实现性的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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