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路桥收费站是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举措,行之则有大利,阻之则有大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在2010年首先撤销31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包括惠州市的独石、龙新、石洲、东江、麻陂、马星、横沥、淡水、平陵、东坑站,汕尾市的海丰、陆丰、望洋、汕尾站,江门市的开平塔山、台山公益、荷塘站,阳江市的尖山站,湛江市的湖光、青平站,茂名市的石湾、南郊站,肇庆市的长塘、春水、坳仔、金鸡站,清远市的山塘、大站、永安站,云浮市的永安、平罗、三家店、都城站;在2011年,全省实现联网收费的基础上,撤销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收费站。本书建议:在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撤销全部收费站。
在全省范围内撤销路桥收费站,对“收费还贷”影响很大,必须找到一个更为科学的融资方案来替代。
路桥资产证券化融资行动是路桥管理文化的大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新表现,因而可以替代设站收费行为。
路桥资产证券化融资行动的理论依据源于“人性善”的理念,它将购买了路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路桥使用者当作投资建设者放在路桥资产拥有者的同一群体之中。这种路桥使用者更加关注路桥资产的质量与寿命,更加关注路桥资产的运营效率,因而不会再采取对路桥的恶意损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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