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刺激经济发展的天量信贷,监管部门开始警惕其中可能滋生的风险,对银行资本的监管日趋严格,并陆续出台了资本管理类规定,包括《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以及将于2010年底实施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在2011年达到中长期资本目标(即核心资本充足率7%,资本充足率10%)。对于拨备覆盖率不足130%、资本充足率不足10%的城商行,监管机构将对其市场准人设限,不允许这些城商行扩大风险资产规模。这样,监管要求为城商行补充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随着信贷规模、跨区经营等活动的开展,城商行也有着将补充资本做大做强的冲动,对打造持续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产生了强烈的需求。<br> 资本补充渠道首先应划分为行政化和市场化两大类。以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以特别国债、资产剥离、政府注资等行政化融资手段为主,如今已经演进到公开上市等市场化融资手段。<br> 从大的方面讲,市场化融资手段又分为内源式融资和外源式融资。内源式融资是一种依靠银行内部积累补充核心资本的方式,也就是留存收益。就交易成本而言,如果留存收益能够始终满足银行资本的充足要求,则内源资本补充机制是资本供给方式的最佳制度安排。换句话说,当资本不足时,内源资本供给机制是商业银行首选方案,即通过留存收益增加银行资本,支持银行发展。这种资本补充方式的最大好处是,银行在这一机制下完全处于主动位置,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而且成本最低,又不会稀释老股东的股权比例,所以利用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是提高核心资本最根本、最持久的途径。外源式融资是指通过发行新股从银行体外募集资金以补充核心资本。因资本来自外部,易受外部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所以银行对外源资本的主动权和控制权是有限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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