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从事商业银行已有十五年,辗转于总行、分行,或管理、或经营,总在思考商业银行究竟是什么?每有困惑,必虚心求学向教。在分行四年,经营独立机构,为解管理之惑,求学于长江商学院;回到总行,处金融市场之中,为明经营之道,师从松奇老师。遵奉老师“经世致用”的要求,不务虚、不贪大,着眼于实践问题,草成此文,期望能描述和分析清楚银行业习以为常却难以说清的问题,借此能对“商业银行是什么”回答一二。<br> 十五年来,我国银行业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剥离不良资产、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主要的商业银行均已成为上市公司。如此一来,许多人不经意地将上市作为商业银行追求的目标,认为上市能“包治百病”。但我国早已有上市银行,其业绩表现并非最佳。事实最具说服力,何为商业银行是就机制体制而言的。因此商业银行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应在商业银行机制体制的变革上,最终使商业银行能建立起自身的经营特色,培育起自身的核心竞争力。<br> 显然,宏观上整个银行业改革能否最终成功取决于微观上商业银行能否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与此相比,三十年变革也好、六十年变革也好,重组也好、上市也好,只能将目前银行业的改革视为量变,改革远未成功,相反才刚刚开始。也可理解为宏观上国家为商业银行的机制体制变革创造了条件与环境,真正的攻坚在商业银行自身。正是基于此,笔者概括了这些变革的主要方面与主要内容,并以FTP为契入点,衔接方方面面,试图勾勒出改革的关键之处,并期待着银行业真正的商业化与市场化。<br> 简而言之,无论宏观还是微观层面,明确无误地表明商业银行是企业。但企业又是什么?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等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一直孜孜以求充分竞争达至市场均衡,企业被视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特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基于劳动价值论强调企业家的私有产权的剥削本质,也承认企业市场主体的地位;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企业是价格机制的替代出发,进而创立了交易、交易成本、契约等基本范畴,将企业视为一种制度安排,由交易而契约、由契约而制度,企业被重新定义。可见,无论何种学派,均承认企业的市场主体特征,既是市场主体,就必然以盈利为目的,追求可持续的稳健发展。<br> 商业银行是企业,企业是市场主体,这种逻辑关系表明当前的商业银行如同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类人猿”,何时能进化成功,关键在于众多商业银行正在进行的“一个目标、两个方面”的机制体制再造,所谓“一个目标”是指“风险调整后的经济利润”;所谓“两个方面”是指“管理会计和风险管理”。理解了这些,自然不会在金融危机后妄自尊大,也不会担心金融创新过度,相反更会脚踏实地坚持改革方向,以建设真正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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