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发明的出现使得新的行动是可行的,至此,战略集合中非活性(inactivated)的部分可能会被利用。
(2)外在冲击,如战争,与外来竞争者在生产率和创新方面的差距,如长期的萧条等,这些因素迫使参与人提高生产率和进行其他绩效上的改进。
(3)在一个相关领域内发生了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而两个领域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制度互补性。
(4)结果函数中的政策参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作为制度变迁的内生的累积的影响,我们可考虑下列因素:
(1)采用新战略选择规则的实验已经在某一个人群中发生了,这些规则与传统、习俗、惯例以及制度约束并不相一致;
(2)重复博弈的累积的结果已经在财产的分配、权力的配置和社会分工等方面产生了悬殊的差别,这被在该领域中的临界规模的参与人认为是不公正或不平等的;或者
(3)根据确定的内外博弈规则,重复博弈的进行已经导致参与人竞争力的积累,而这些积累在现有规则框架内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单独的外在冲击还不足以产生制度的变迁。若没有像上面所罗列的那些变化因素的积累,参与人也只能在相关领域内从边际上调整他们的选择来对付外在的冲击,而不会改变选择规则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当该领域的绩效特征是令人满意的,并且参与人也认为在欲望与实际所得之间没有多大的偏差,那么创新变革的影响就是有限的。当参与人普遍感受到各自的主观博弈模型中存在着由上述外在和内在因素共同影响所产生的较大的非均衡时,就会促使参与人同时寻求对主观博弈模型的重新界定。
只有多数参与人同时修正(创新)他们的活性选择集合规则并从一开始就系统地实施新的选择,那么那些现有的制度将不再是那些能降低参与人预期时的不确定性的新出现的选择组合的一种有效的简要表述。参与人内部以及他们之间的竞争充满了这个变迁的过程。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