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险的要素
风险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及发展、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害的间接的、内在的原因。风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大风险损害的程度。风险因素又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各种物理因素,一般表现为有形的风险因素。有形的风险因素是指那些看得见、影响损害程度和频率的环境条件。例如汽车的刹车系统、建筑物的结构、人体的免疫力等,都属于实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如由于人的不诚实或不良企图,故意导致风险的发生,如欺诈、纵火等恶意行为,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如人的过失、疏忽、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的心理等,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加。如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以后放松对家庭财产的保护就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只有发生风险事故,才会导致损失或伤害。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就某一事件来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能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它又可能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因素。在有些领域,明确规定了事件与事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结果,一般地对超过一定限度的现实称为事故;反之,则称为事件。或者说,(纯粹风险)事故与损失相互依存,但事件与损失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这方面提示对理性认识人身保险事件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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