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带引号的错误“税务筹划”成为企业偷逃税的又一<br> 原因<br> 企业偷逃税款还有一个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原因,那就是源于错误的税务筹划。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因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错误理解,对纳税进行错误筹划和实际操作,违反了税收政策,致使企业陷入偷逃税款的境地;另一种情况是企业聘请的外部财税顾问水平不高,税务筹划方案是带引号的筹划方案,甚至出现财税顾问教企业如何偷逃税款的现象。这种带引号的“税务筹划”不但没有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反而增大了企业的纳税风险,将企业带向了极其危险的境地。请看一个案例:<br> 风险分析案例1:<br> 虚开发票,增加增值税和所得税税前抵扣<br> 一、案例基本情况<br> 2007年笔者曾经手过一咨询案,这是一家医药公司,打开会计报表,其年销售收入为3800万元,总成本费用3900万元,亏损100万元。本来出现亏损是正常的,可将该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账册往下细翻,发现成本费用3900万元构成中运输费支出1000万元、包装材料费支出500万元。明显不匹配,存有疑点。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了什么?<br> 二、问题分析<br> 该公司主要产品是一种类似云南白药的中药止血剂,用于临床手术止血,可以使血液迅速地凝固,效果极佳。公司老板是国内知名中医,出身中医世家,对该药品拥有多项药品专利。该产品的原材料为几种中草药,原材料成本价格较低,各项可扣除材料成本20元左右,其他费用约10元。该公司对产品销售定价(不合税)拟定为100元,每销售一瓶毛利为70元,此种情况下须纳税如下:<br> 须缴纳增值税=(100-20)×17%=13.6元<br> 须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0-10)×33%=23.1元<br> 两者合计税负为36.7元。税后纯利约46.9元,生意本是不错的。<br> 可由于客户为各大医院,在销售时医院采购员要求开具300元发票,并将其中200元作为回扣返还。如按此种情况出具发票,则企业须纳税情况如下:<br> 须缴纳增值税=(300-20)×17%=47.6元<br> 须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0-10)×33%=89.1元<br> 两者合计税负为136.7元。则企业将没有利润并且还会出现亏损。<br> 对这家药品生产企业来说,面临这样一个选择,要么按要求出具发票并给回扣,要么放弃市场。如果按此开具发票,则企业实际的利润将被虚开的销售发票而增加的税负全部吞噬,企业将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如果不按此市场行为来做,公司只能关门大吉。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大,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企业最终选择了前者,这样就迫使企业考虑如何降低税负的问题。<br> 为摆脱困境,当地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老板和财务总监协商后,给出了两个带引号的所谓的“税务筹划”方案:<br> 一是虚开包装材料费发票500万元。为了掩盖违法事实,该公司还为此修改了产品包装形式,以用来解释掩盖包装材料虚高的问题。这一小瓶药,外面有一个小小包装盒,这个小小包装盒的外面,又有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包装盒,大一点的包装盒外面,又增加一个大大的包装盒,大大包装盒外面,再有一个大大大包装盒,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套了一层又一层。该公司给税务局的解释是,这个药很珍贵,并且容易破碎,就采取层层包装,来保护它。这样“筹划”致使材料费支出在整个成本费用中的比重过高。该公司的实际包装费材料50万元左右。该公司让上游客户虚开成了500万元增值税发票。这时我们可能有这样的疑问,上游客户为什么愿意给他多开专用发票呢?他们不也面临像这家公司一样的问题吗?深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包装材料供应商是一个福利企业。而按照当时的税收政策,福利企业吸收超过一定比例以上的残疾人工作,即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同时福利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所以包装材料供应商没有税负这方面的压力。二是虚开1000万元的运输费支出。因为运输企业缴纳3.3%的营业税及附加.而企业所得税大多为核定征收,核定率通常为销售额的2%,所以运输企业的税负率大约为销售额的5.3%左右。如让运输企业多开发票,则该公司取得的运输费不仅可以抵扣7个点的增值税,同时可抵扣33个点(2008年后为25个点)的企业所得税。这样既可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加大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可谓“一箭双雕”。<br> 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开发票、虚增成本偷逃税款的案例。该公司偷税案发后,企业法人代表(老板)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企业遭受重创,该老板22岁在海外留学的儿子被迫中途辍学,回来承担起重振家业的重任。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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