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我国是一个资源短缺与资源浪费严重并存的国家,自经济转轨30年以来,几乎经历了发达国家上百年发生的所有资源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积重难返,资源危机剑拔弩张。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由于自然资源利用方式不当、效率低下、废物堆弃等导致的,也就是说,环境问题实质上是资源问题。资源环境问题,表面上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实质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与社会机制。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与该国占有、开发利用、使用或消费资源的程度和方式密切相关。在现有的对环境和资源税收政策的研究中,研究环境征税的比较多,主要是对排污税的研究,研究资源保护的税收政策比较少,资源税的理论构建和机制探讨远远滞后于实践需要。资源税是我国资源税费制度的主体,资源税应该在保护环境、引导资源合理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的资源税改革已经超出了税制优化本身的意义,背后隐含着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内涵。因此,本文写作的意义在于系统研究资源税的相关理论,在对资源税进行定位的前提下,深入分析资源税的作用机理,尝试为我国资源税的改革提供经济学的学理依据。
本书主要采用历史分析、国际比较、回归分析、交叉研究等研究方法,使用微观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生态伦理学、法学和财政学等诸多理论基础,对我国资源税的定位、作用机理、问题、效应、成因、改革的对策与建议和配套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实现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政策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全书共七章,除导论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研究,第二部分是实证分析,第三部分是国外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为对策建议。
在理论部分,本书以资源开采的外部性为研究的逻辑起点。自然资源的开采由于不断改变和破坏矿区周围的自然环境,而广泛、直接地影响生态系统平衡,因此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外部性是导致自然资源配置存在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外部性的存在,扭曲经济行为、导致私人产出过度,整个社会资源配置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必须借助市场以外的力量来解决,庇古提出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把社会成本加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使外部成本内在化,税收可以使经济返回到最优状态。
为了准确定位资源税,本研究采用比较的方法,将资源税与资源租和资源费征收所依据的权利、其征收的类型、内容和特点一一进行了比对,又将资源税和环境税做了比较,庇古税是资源税的理论基础,资源税具有庇古税意义但又不同于庇古税,是一种生态环境和财政收入双赢的税种。
在资源税定位于保护资源、减少外部性的前提下,本书对资源税的作用机理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论证和分析。应用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阐述了无谓损失在资源税中具有环境收益的含义。无谓损失的大小主要是取决于供需弹性,而供需弹性由收入效应、替代效应和时间因素所决定。作为一项针对具体资源产业而设的税种,资源税在保护资源上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征收资源税会同时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就收入效应而言,只要是以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都会产生收入效应,比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可支配收入的减少,收入效应同时使资源品和非资源品的消费量减少。而资源税是在资源开采环节唯一产生替代作用的税种。资源税促使资源品的价格相对升高,从而促使资源、资本、技术对资源产生替代。替代作用同时发生于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使双方的行为逐渐向政策所期望的方向收敛。供需曲线弹性增加,环境收益增大。
本研究力求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抽象出影响资源税发挥替代作用的具体因素,为政府制定政策引导资源需求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资源税税制要素的设计成为替代是否有效发生的关键环节,决定因素主要有四个:征税目的、税负、税率形式、征税范围。征税目的是替代发生的前提;税负是替代发生的保障;税率形式是替代传递的途径;征税范围是替代发生的范围。在这四个因素中,本书着重分析了税负的构成,因为资源税的税负直接关系政府(资源所有权人)预期的资源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的实现程度和纳税人(矿业权人)经济负担的量度,替代程度和税率的高低有很大关系。
实证部分透析了我国资源税政策的现状和效应,肯定了资源税在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资源配置上起到一定的作用。本书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和整理,并使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针对理论模型对我国资源税的现状进行了验证,总结出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源租、费、税的混淆;资源税缺乏良税所应有的弹性;资源税率偏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过于狭窄。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结论,现行资源税制不利于资源实现有效替代,资源税保护资源的作用无从发挥。
由于资源税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一是私人成本减少,引发企业短期行为,造成了资源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浪费问题;二是社会成本增加,污染严重、矿难频发、贫富差距加大、加剧了社会矛盾。所以资源税功能缺失引致了资源问题、环境问题和社会经济问题。本书进一步讨论造成资源税现状的成因分析,主要包括确定资源价格理论的不合理性、基于经济发展水平对资源作用认识得局限性、资源税制度制定的历史背景的限制。
国外经验借鉴介绍了资源保护先行国家的基本经验,主要分析了与我国国土面积和资源状况具有可比性的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源税制度,从中对我国的资源税制度进行了借鉴,也再一次验证了理论模型。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在论证了资源税改革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源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扩大征税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并提出资源税改革的时间策略,资源税是通过对纳税人行为的改变达到其征税目的,因而资源税比其他税种有更大的可预测性。国家应该在调整资源税前预先告之企业,使企业可以选择可行的方法减少资源税的交纳。
任何一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孤立进行的,需要多种制度措施的协调配套。资源税的配套措施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资源的价格配套改革,要实现资源完全价值,必须分两步走:其一是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其二是资源租的改革,籍以理顺资源的收益分配关系,使与资源开发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能获得合理补偿;二是其他税种的配套措施,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排污税等;三是其他环境制度,资源税只能通过经济利益调节来间接影响经济行为,因此也需要关注经济手段之外的其他渠道,例如政府行政手段、信息披露制度等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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