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目前金融机构短期外债实行余额指标管理。指标管理对外债规模的控制作用比较直接,但存在灵活性不足的问题。短期外债指标是以额度管理控制外债规模。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这种以行政直接干预为特点的管理方式,对控制外债规模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随着市场经济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提高,这种管理方式虽然仍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短期外债规模,但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主体需求变化,政策实施效果经常与经济周期的节奏不协调,额度一经核定就具有“刚性”。为满足银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管理部门采取了将部分外债项目从指标管理口径中豁免的处理方法,这是在平衡“风险”与“发展”过程中采取的一种相对稳妥且不失灵活的管理方式。目前,90天以下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和海外代付可从短期外债指标控制范围中扣除,但需办理登记、纳入外债统计。
2.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适用“投注差”原则,即短期外债余额与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这种管理方式有一些优点,一是核定标准比较明晰,易于管理部门操作和企业理解;二是体现了主体监管的管理思路。但也有一些缺点,如投资总额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一项指标,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追逐的目标,其客观性已不能满足指标核定的要求。“投注差”的另一个问题是短期外债和长期外债管理尺度不同,短期外债的余额管理口径较中长期外债的发生额管理口径宽松,外资企业往往以短期外债替代长期外债,并通过不断展期的方式把短期外债置于长期用途,即短债长用。为解决上述问题,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将外资企业短期和中长期外债的管理方式统一为余额管理,逐步取消“投注差”管理,实现中、外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方面的平等待遇。
3.中资企业外债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中资企业可以借用短期外债。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外借款条件严格,且贷款资金无法结汇使用,中资企业较少申请短期外债指标。相对而言,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的总量控制较为宽松,外债结汇的限制也较少。尽管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差异源于多方面原因,但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程度不断提高,给予中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的公平待遇问题也提上日程。适度放松中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有利于中资企业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解决其融资难和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的同时,推动企业国际化经营与发展。2009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出口”、“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了中资企业外汇融资试点,在综合考虑国际收支形势变化和部分地区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中资企业外汇融资试点工作:在适度增加四川、广东和浙江省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基础上,允许上述外汇局分局在地区指标的一定比例或额度内为辖内中资企业核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用于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境外融资。2010年,在全国推广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政策,扩大中资企业融资渠道,允许在地区指标内为辖内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核定短期外债指标,用于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境外融资,大大改进了中资企业外债管理,扩大了融资渠道,逐渐缩小了中外资企业在外债管理政策待遇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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