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政府预算是公共预算,无论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从公共管理机制角度看,国家机器各个环节和社会公众都有权力参予决策和监督。推行绩效预算时,南海不是把改革在政府系统内封闭展开,而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让人大、政协、纪检各方面都参予绩效预算的制度建设、运行监控、专业评审等。2009年启动预算绩效问责制运行时,部门预算绩效问责专家评审会由人大和纪检部门有关职能机构领导主持。这种做法,不仅起到了增强改革决策科学性的作用,而且确保了改革操作过程运行平稳,同时也加大了改革措施落实的权威性。
第五,力促预算制度改革的协调配套。南海推行的绩效预算既是前期预算制度改革的衍生品,又是后期深化其他预算制度改革的助推器。突出的表现有三点:一是为增强财政透明度创造了条件。提高预算透明度始终是当地公众的诉求。推行绩效预算时,政府公布了有关预算绩效的信息,实际上是打开了全面提高财政透明度的窗口。二是加强财政基础信息搜集和处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创造了条件。推行绩效预算时,南海始终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的建设,这对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这些预算管理信息的整合,事实上也为完善部门预算创造了条件。因为南海的部门预算同其他地区的部门预算一样,面临着进一步优化基本支出标准和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设立的难题,而要做好这些工作,预算管理基础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必须首先破解的难题,实施绩效预算时建立完整的预算绩效信息采集系统恰好是在破解这一难题,实际上是把部门预算完善和绩效预算有机结合在一起了。三是实施预算绩效问责为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创造了条件。2000年之后,同其他地区财政一样,南海采用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对中国财政来讲是预算执行制度的突破性改革,突出体现是把政府收入统一到国库核算、把政府支出统一到国库单一账号并由此核拨出去,这实际上是在制度上掐断了预算执行单位随意使用财政资金的“主动权”。然而应当承认,在核拨支出时,究竟用款单位能否按时,依绩效用款、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没有完善到能够全程控制的程度。南海推行的预算绩效问责,可以反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完善,具体说就是从问责中发现的问题来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关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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