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2008年11月国家出台“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以来,为了与4万亿元巨额投资计划相配套,2009年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迅速筹集大量资金,债务规模剧增,有些地区财政风险凸显。然而,地方政府举借的规模巨大的债务情况却没有被公开,被隐藏起来了。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借款、不能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能对外提供担保;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地方政府不愿公开披露实际举债情况;中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不要求记录与披露这些债务情况。目前中国政府会计反映与报告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只是实际地方政府债务中的很小一部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