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评估属于资产评估,因此汽车鉴定估价理论和方法以资产评估学为基础。评估主要由六个要素构成,包括评估的主体、评估的客体、评估的目的、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准和评估的方法。
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主体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承担者;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客体是指被评估的车辆;二手车鉴定评估的目的是指二手车发生经济行为的性质;评估程序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工作程序;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是对鉴定评估采用的计价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方法是指确定二手车评估值的手段和途径。
一、概述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车鉴定估价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二手车评估定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有关鉴定评估业务。
1.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主客体1)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主体二手车评估的主体是指二手车评估业务的承担者,即从事二手车评估的机构及专业评估人员。由于二手车评估直接涉及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所以无论是对专业评估机构,还是对专业评估人员都有较高的要求。
(1)对二手车评估机构的要求。按照我国1991年11月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必须获有省级以上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才能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依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设立的价格评估机构有资格对流通中的二手车商品与事故车辆进行鉴定和评估。
依据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公布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也可经营汽车承保前的估价与出险后的估损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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