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GPA协定的衍生与发展
任何国际经济协定都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必然产物,一定时期国际经济交往中相对稳定的因素决定和制约着特定国际经济协定的内容及其发展。这启示人们:要探讨和阐析GPA协定的具体内容必须对其衍生的动因及其相应发展作前提性的分析和探讨。
一、促进贸易自由:政府采购国际规制之动因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政府以不同民事主体身份到市场上购买货物、劳务等的采购行为。其最初作为一国宏观调控的财政政策被使用,随着政府行政部门在国家生活中作用的加强,政府采购额不断扩大,其职能也由简单的节约公共资金和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到政府解决贫困、扶持民族工业和走出经济危机等。当一国政府利用政府采购功能解决本国上述问题给国际自由贸易造成影响,进而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自由贸易壁垒时,政府采购就成了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所规制的对象。
(一)政府采购国际规制的主要考量
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制可能因为国际与规制两词含义过于抽象而引起歧义,因此,必须对“国际”与“规制”两词进行界定。“国际”一词至少有三种含义,其一是行为或活动跨越国境具有涉外因素可用“国际”一词;其二是举凡国家间的交往与联系可采“国际”之义;其三是现象和行为之全球性指向,这里主要从全球性这一视角出发宏观地使用“国际”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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