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豪强兼并势力同流合污。贵族、大地主、大官僚和富商大贾紧密联合在一起,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封建统治发生了危机。而在东汉,各种政策的实施表明其政权已经不再抑制富商大贾了。法律上也没有西汉那种贱商的规定。到了东汉末年,大商人依托宦官势力,从仕途出身的集团那里夺得了一批官职。汉灵帝时公开卖官,商人、地主和官僚三方结合更加稳固。在贵族、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兼并下,大批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和贫苦的债务人沦落为豪强的奴仆、婢妾、半农奴、部曲(私家武装力量),兼并势力逐渐成为割据势力,东汉政权在这种情况下瓦解了。
(三)隋唐时期的商业
581年,隋文帝杨坚夺取了北周政权,建立了隋朝,不久消灭了南方的陈朝,统一了中国。隋朝的统治虽然短暂,但却为唐朝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隋文帝在政治经济方面做了一些进步的、积极的改革,包括职官制度、府兵制度、科举制度、刑法等,并继续实行均田制。在赋税方面也一再减免某些地区若干年的租税等。整顿了户口,增加了自耕农人数,减轻了农民所承受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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