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管理体系的科学调控连锁企业形成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和调控体系,保证了庞大、分散的连锁机构内部协调、有效地运转,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使得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得以实现。
5.连锁扩张的竞争优势
当连锁店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初期的规范化运作获得成功以后,连锁店的经营重心应该及时转向规模、数量的快速扩张上,以更好地确立连锁组织在发展规模和经营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任务四连锁经营的主要类型
1.直营连锁经营
直营连锁经营又称正规连锁,指连锁总部对连锁店采取直接经营的方式,即由总部直接投资、经营和管理各个连锁店的经营形态。不同国家对直营连锁的界定有很大的区别。美国将直营连锁称为“联号商店”、“公司连锁”,并规定连锁经营必须有11个以上的分店组成。欧洲的一些国家则称之为“多店铺商店”、“多支店商店”等,英国规定直营连锁必须要有10个以上的分店构成。国际连锁协会对直营连锁的定义是:“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个商店以上的零售业或餐饮业”。
在我国,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中,对正规连锁经营的概念加以规范,将正规连锁称为直营连锁,规定连锁店应由10个以上门店组成,实行规范化管理。直营连锁经营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将正规连锁经营称为直营连锁经营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最初开展的连锁店经营多数是在原行政公司所属的基层店中发展起来的,是将原行政公司实体化,建立适合连锁经营的总部,将原下属各基层店改造成连锁门店,总部对各连锁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直接的经营权,直营连锁经营的各连锁店经理不是法人代表。强调直营连锁门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既适合中国流通领域的开放和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的需要,也适合商业企业改组建制、引进股份制机制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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