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请购单”一式三联经权责主管确认后,一联由生产部留存,一联转采购部作为订购作业的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审核订购单及请款单等作业之用。
3.2.4 生产部的请购数量,应包括必要的损耗率。
3.2.5 采购部必须提供各种原物料的采购前置时间(即订购至交货日之间的时间)及最少订购量、经济订购量给生产部。
3.2.6 生产部开立“请购单”时,发现供需大量变动时,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修正交货数量及交货期。
3.3 订购作业。
3.3.1 采购部接获“请购单”后,应依厂商供应的时间不同而开立“订购单”。
3.3.2 “订购单”一式五联,经权责主管确认后,一联由采购部留存,一联转厂商供货,一联交财会部,一联转物控部,一联转生产部。
3.3.3 采购部依生产部提出的“请购单”开立订购单后,应负责依生产部要求的日期、数量购人物料,不得延误。如情况特殊,生产部修改数量、交货期时,应以修改后的数量、日期为准。
3.4 进料作业。
3.4.1 供应商依采购部的订购单生产材料,零件。交货时以本公司的进料验收单,自行填写“订购单”号码、日期、品名、料号、数量,由物控部仓管人员负责签收后,一联自存。
3.4.2 物控部仓管人员点收时,应负责核对“订购单”号码、数量、品名、料号是否相符,且登记于“原材料暂收日报表”。
3.4.3 点收人员接到“进料验收单”时,应立即判明物料属一般件或急件,而将单据转品质部进料检验单位检验,且将急用物料已入料的信息知会物控部物控人员。
3.4.4 进料品质检验后,由品管人员在“进料验收单”上签署,并转物控部仓管人员。
3.4.5 合格物料予以入库上架,并核对品名、数量无误后方可签收。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