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契约学”是一门正在兴起的现代学术,历史遗有的大量契约原件和有关资料是这门学科兴起的基础或重要条件①。所谓“契约”是一种协议,记录着社会生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种种物权和债权行为,并保证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契约文书在我国民间流传了数千年,明清契约文书遗存较多与殷墟甲骨、秦汉简牍帛书、敦煌文书一并被誉为研究中国历史资料的四人发现,并日益成为新兴国际显学。除此以外, 民国契约因存世量?,变化剧烈而正在形成新的研究热点。
契约文书特别是其中的土地契约文书(简称“地契”)直接记录土地交易活动,是土地所有者买卖土地所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地契上应载明土地面积、士地价格、具体位置、出让条件等内容,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证明买者取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卖者出让了土地的所有权。间接反映了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如政局混乱、土地兼并、战争灾荒、生产消费、赋役征课、货币流通以及民风民俗等等。这些契约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许多内容,是研究社会史、经济史、法制史的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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