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剩余劳动力的供给量要小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量,只有在劳动力市场信息完全且劳动力充分流动的前提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量才等于其供给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需求量是与供给量相对应的一个概念,需求量是一个存量的概念还是一个流量的概念,依赖于农业剩余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形式是转移还是流动。在转移的条件下,即农业劳动力能够在非农产业实现稳定就业的条件下,需求量是一个流量,因为各不同时间区间内的需求量是可以相加的,在农业劳动力流动的条件下,即农业劳动力在非农产业的就业是流动的、“候鸟”式的,那么非农产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需求量就是一个存量的概念。二是至今没有一个学术界公认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大多数研究都从各自的研究目的出发,给出了我国剩余劳动力的测算办法,进而给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这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操作上的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理论定义要说明的是:以什么作为剩余劳动力的理论标准。也有学者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定义为:可以从农业部门抽走而不至于影响农业总产量的农业劳动力。这个定义暗含的假设是农户生产的目标是产量最大化,而产量最大化的生产目标只有在“传统农业”这个大前提下才是成立的,当农业处在现代农业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时,这个定义也就失去了其成立的基础。或者有的研究者接受刘易斯关于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标准,并简单地认为我国也存在无限供给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但是否存在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情况,在学术界有相当多的争论。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概念的界定涉及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本质和内涵的认识,并会导致不同的政策结果,因而是一个需要澄清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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