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耕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机制
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技术的手段,落实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确保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要建立占地受约束的机制。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有效形式,扩大农民承包经营权权能,增强农民对耕地的利益关切和保护能力,依靠农民保护好耕地;提高征占用农村土地的“门槛”,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增加对农民的补偿,加大征占土地的成本,用经济的办法遏制多征多占土地多收益的利益驱动。
要形成违法受惩处的氛围。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明确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求,对达不到标准的要给予惩处;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用法律遏制违法乱占耕地的势头;对违法乱批耕地逾越“红线”的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追究行政责任。
要制定养地受奖励的办法。大力推动耕地质量建设,在增加“沃土工程”的实施规模和范围、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耕地质量建设补偿制度。对农民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科学施用化肥及进行农田整理等保护和培肥地力行为给予奖励扶持,引导农民运用综合农艺、生物和工程措施提高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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