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组成部分根据承担城市运营功能的不同,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分六大系统,即交通运输系统、能源动力系统、供排水系统、城市邮电通信系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和防灾保障系统。
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按照覆盖范围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城市内部的交通运输系统;另一个部分是城市对外的交通运输系统。也可以根据运输方式将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划分为城市道路系统、城市轨道系统、城市水运系统和城市航空系统。具体而言,城市道路系统包括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公交站场、市内加油站、停车场、城区道路,以及桥涵、隧道等;城市轨道系统包括城际铁路系统和市内轨道交通系统两部分,涉及线网规划、线路设计、车站布局设计和结构工程设计等多个方面。城际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站、轻轨站、调度中心、车辆场(库)和地下、地面、架空轨道,以及桥涵等设施。市内轨道交通包括城市地铁客运站、货运站(场)、编组场、列检场及铁路、桥涵等设施。城市水运系统分为海运交通和内河交通等两部分。海运交通具有城市对外近、远海的客运和大宗货物运输的功能,包括海上客运站、海港等设施。内河水运交通有内河(包括湖泊)客运站、内河货运摊区、码头等设施。城市航空系统包括城市航空港、市内直升机场,以及军用机场等设施。
城市能源动力系统包括城市电力生产与输变电设施,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供应设施,燃煤及其他城市生活用能源设施等。现代城市能源动力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城市电力系统,包括城市电源子系统和输配电网络子系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