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改革推进阶段(1988~1997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融资等环节的全面改革。与当时投资和消费环境相适应,建设一批由政府资助的低价“安居住房”,成为中国住宅业的萌芽。<br> ④建立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房保障制度阶段(1998~至今)。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提出建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以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快速增长,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从2005年开始,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2007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br> 回顾20年探索、10年实施的住房制度改革历史,得到几点重要启示:<br> 一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业的发展具有密切的相辅相成的关系。特别是1998年全面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宅建设多元化改革后,住房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各类主体大量进入住宅领域,城镇居民在住宅业的快速发展中基本解决了住房短缺的问题。<br> 二是随着住宅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住房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突显出来,要求我们必须更多地关注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和改善住房功能的需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巩固扩大住房改革和住宅业发展的成果。<br> 三是市场化改革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又要看到,住房是具有极强民生性的特殊商品,住宅业是兼有社会性、经济性的特殊产业。由投机炒房以及企业垄断形成的过度市场化严重影响住宅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违背了人民群众提高居住水平的愿望。<br> 四是政府职能对宏观调控和住房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当前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前提。如果政府职能缺位越位,或者有意无意重新回到政府包揽一切的老路,或者把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割裂甚至互相对立起来,只能使改革止步不前,使发展开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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