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作为经济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历来是各种经济监督手段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之一。在特定的环境和历史阶段,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财务监督的内涵进行了定义。《中国会计大词典》(1990)中指出,财务监督是企事业等单位的财务部门通过货币收支和综合性价值指标,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的监督。财务监督的目的就是迅速反映那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财经纪律,损害国民经济整体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的错误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妥善解决。《中国财会大辞典》(1993)指出,财务监督是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通过货币收支和综合性货币指标,对其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进行的日常控制和管理,如对企业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耗费、财务收支、财务成果的实现和分配等进行的监督。杨雄胜(1995,1997)指出,简言之,财务监督就是按所有者意志来组织、管理财务收支,或者说是保证所有者的意志贯彻于日常的财务活动中,对不符合所有者意志和利益的财务收支,一律拒绝办理。②王棣华(2003)也指出财务监督是所有权的监督,是所有者对代理人的经济监督,必要性取决于成本的大小以及是否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2006年12月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九章 指出,财务监督是指借助会计核算资料,检查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以及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的偏差,保障企业财务活动按照经营规划和财务目标进行;同时,监督经营者、投资者的财务行为,保护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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